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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语义及语篇功能角度看法律英语的准确性及模糊性》---英语论文网

论文作者:英语论文网论文属性:职称论文 Scholarship Papers登出时间:2011-09-10编辑:sally点击率:5575

论文字数:7679论文编号:org201109102028082007语种:中文 Chinese地区:中国价格:免费论文

关键词:法律英语准确性模糊性翻译

摘要:英语论文网:法律英语论文范文:本文从语义及语篇功能角度分析了法律英语的准确性及模糊性。

《从语义及语篇功能角度看法律英语的准确性及模糊性》---英语论文网

[摘要] 法律英语作为一种特点鲜明的语类,具有极强的强制性和规范性。但为了加大法律的打击力度和适用法律的灵活性,法律英语中也不乏模糊用语。主要从语义和语篇功能两个角度对法律英语的准确性和模糊性进行了分析,并探讨了翻译过程中准确性与模糊性的处理方法。

 

[关键词] 法律英语; 准确性; 模糊性; 翻译

 

法律英语是一种特点鲜明的语类,它主要是统治阶层用以维护一个国家、地区社会稳定、政府机构正常运转的一种强制性和规范性的手段,具有强烈的国家权力意志。法律语篇大体上可分为立法语篇、司法语篇和法庭语篇三类。立法语篇主要指立法部门制定的法律,包括各种法律条文、法令、法规、条例等。司法语篇主要指司法机关根据法律条规所作的解释、批复等。法庭语篇主要指法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在法庭上运用的互动语言。

 

一、法律英语的准确性特征
法律英语作为一种具有规约性的语言的分支,有其独特的语言风格特点,而其中最重要、最本质的特点就是语言的准确性。根据法律的严格解释原则,在适用法律时书面文字是法律从业人员解释法律文件的唯一依据,而就法律文本以及任何情况下法律语言使用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而言,它所使用的表达方式应该是把准确性作为基本准则和要求的。正是这种准确性让法律具备了“说一不二”的权威性,也才使得法律对其所规范的内容和领域有了绝对的保障,才让法律的效力能够得以发挥。

 

(一)从语义学角度看法律英语的准确性
1. 同义词的使用。翻开法律英语文书,不难发现以下词语并列使用现象: staff and workers (职工), rules and regulations (规章), damage or injury (损害或损伤), lastwill and testament (遗嘱), provisions and stipulations (法律条款),terms and conditions (情况), children and issue(子孙)等等。显然,每个结构中的两个词语均为同义词或近义词,这种表达不是会使语言显得很啰嗦吗?而在法律英语中,这种啰嗦正是出于表达意思精确,避免曲解的目的而用。由于一词多义现象的普遍存在,人们常常会对句子中某些词的意义有不同的理解从而产生“语义”歧义。这种词语重复结构使用多个词语进行意义互补,便增强了语义的准确性,避免了“语义”歧义。
2. 措辞的准确表达。法律文本所要阐明的就是权利和义务,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不至于产生语义上的分歧而发生纠纷,一词一语都应力求无懈可击,因而,准确措辞是保证准确无误的另一重要手段。以下是一例:
The death penalty may be imposed only for offences of treason, piracy of setting fire to any of Her Majesty swarships or dockyards. It may not in any event be passed on a person under 18 years of age, nor on an expectant mother.
死刑仅适用于叛国罪、海盗罪或纵火烧毁女王陛下之任何战舰及其修造厂等三种犯罪,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对未满18岁者或孕妇适用死刑。
在此法律条文中,用了三个具体的词语来说明死刑的适用范围,但是又用“under18 years of age”和“expectant mother”这两个具体词语对两种情况予以排除,将死刑的适用范围界定得更加精确。
又如:《欧共体条约》第189条规定:“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is Treaty, the Council and the Commission shall make regulations, issue directives, take decisions, make recommendations and deliver opinions. It shall be binding in its entirety and directly applicable to all member States.”
理事会和委员会应该按照本条约的规定制定条例、发布指令、做出决定、提供建议或意见。条例具有一般适用性,它具有完全的效力并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在该条文中,“entirety”,“directly”,“all”三个词语都进一步说明了该条例的一般适用性,使表达更加严密准确。

 

(二)从语篇功能看法律英语的准确性
语篇通常指一系列连续的话段或句子构成的语言整体,它具有句法上的组织性和交际上的独立性。语篇无论以何种形式出现,都必须合乎语法,并且语义连贯。语篇应有一个论题结构或逻辑结构,句子之间有一定的逻辑关系,语篇中的话段或句子都是在这一结构基础上组合起来的。
1. If条件句大量用于主位结构。在一个句子里,总是某些词语先说,某些词语后说,先说的是主位,是说话的出发点,后说的是述位,是围绕主位逐步展开的实际内容。在法律英语中,if (包括unless和provides)条件句较多地被使用,且多放在被强调的主位位置上,这说明法律语篇在规定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同时,不只是简单的强调,而是用客观的条件和因素作为前提,并放在被强调的主位,反映了法律语篇尊重客观事实的科学精神,也是法律英语准确性特征的体现。例如:
If the debtor assigns its obligations, the new debtor shall assume the collateral debts relating to the principal debts, except those debts exclusively belong to the original debtor.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If the debtor assigns its obligations, the new debtor may claim the demur belonging to the original debtor in respect of the creditor. The demur of the new debtor is based on the existence if the demur theoriginal debtor enjoys in respect of the creditor. If the original debtor does not enjoy the demur, the new debtor does not enjoy the demur, either.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新债务人的抗辩是基于原债务人所享的对债权人的抗辩而存在的。如果原债务人没有对债权人的抗辩,新债务人也就没有对债权人的抗辩。
If the debtor assigns its obligations, it shall go through relevant procedures.
债务人转移义务应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2.被动语态的大量使用。据统计,在美国宪法原文21款条文中被动语态出现了125处之多;而我国《合同法》英译本中共346句,其中含有被动语态的表达就有156句,所占比例高达45%。为什么在法律英语中会出现这么多被动语态呢?胡壮麟认为:被动语态在某种语体中出现的高频率说明该语体强调事实本身,强调客观性。法律英语中被动语态的频繁使用也正体现了其准确性特征。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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