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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英语的语言特色的表现形式——元功能的使用方法 [2]

论文作者:英语论文网论文属性:职称论文 Scholarship Papers登出时间:2012-04-17编辑:huangtian2088027点击率:3226

论文字数:6848论文编号:org201204172156512432语种:中文 Chinese地区:中国价格:免费论文

关键词:名词化隐喻法律英语元功能

摘要:本文就法律英语中的语言表现形式展开了形象的探讨,同时也就其元功能的使用对法律英语达人语言特色产生的影响作了研究。

a third verdict of“not proven”is pos-sible intermediate between guilty. It is equivalentto an acquittal.苏格兰刑法中另外一个不同点是第三方未经证实的裁决只能作为可能的判罪依据,事实上,等于无罪宣判。在此例句中,“not proven (证据不足)”已成为固定的结构,not是副词, proven是由动词prove转化而来的过去分词,具有形容词的功能,意思是“未证实的”。在英语中,proven只能做表语和定语。但作为法律专业术语,它已名词化隐喻,不仅使这句话非常正式,同时还借助名词化隐喻表达了非常抽象的法律概念。在法律英语中,有很多法律术语和概念都利用了名词化隐喻的此项功能。

法律英语是一种语言符号,它体现某些法律概念范畴的同时也会反作用于人类对法律客体认知,而通过语言折射的法律客体与本来的客体并非一模一样。韩礼德认为名词化隐喻是最强大的语法隐喻的源泉,通过名词化隐喻,过程(一般由动词表达)或属性(一般由形容词表达)被隐喻为名词,充当名词词组中的事物(thing)[6]216。名词化隐喻作为语法隐喻的一种重要形式正好体现了法律英语作为一种语言符号反映法律客体的方式,同时它也影响了人们对世界的认识。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名词化可以使过程转变为事物。过程是变动的,受多因素影响的,而事物是静止的、客观存在的。因此,一旦过程被名词化,就凝固成事物,因而不易被否定,可以被当作客观存在来影响人们的认识。而在名词化隐喻的过程中当过程或特征转化为名词词组中的事物后,就具有了名词的属性,即可由修饰词修饰,可被量化和质化,可以进行分类等,从而使法律概念的表达更加精确,更严谨。而且名词化隐喻结构组合方式多,词汇密集高,意义容量大,适宜表达法律文体精细复杂的思想概念。

(2) In the event of anycorruptionand a seri-ousderelictionand of duty on the part of the Gen-eral Manager, he may be removed and replaced atany time upon a resolution passed at a meeting ofthe Board of Directors.如果总经理发生任何腐败和严重的渎职行为,董事会可以在任何时间通过决议将他罢免。在上述例子中“corruption”、“dereliction”是动词“corrupt”和形容词“derelict”的名词化形式,从而具有了名词的属性,它们可以由any,serious进行修饰,可以被量化(由any和a表示),质化(由serious表示),同时被分类(由of duty on the 论文英语论文网提供整理,提供论文代写英语论文代写代写论文代写英语论文代写留学生论文代写英文论文留学生论文代写相关核心关键词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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