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英语演讲有其特定的语篇模式,这是由西方修辞思维模式所决定的。有效的英语演讲不仅要求演讲者英语流畅、而且要求演讲语谋篇布局合理,符合西方的修辞思维模式。为了有效地用英语进行演讲,我们必须力求起始段落的新颖和点题,结尾段落的呼应和强调,主体要点的合理布局,段落之间的自然衔接。
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化,英语演讲逐渐进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国人用英语演讲时受中国文化思维模式的影响,虽然英语讲得漂亮,但所表达的意思往往不被西方人认同和接受,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当事人在用英语表达和演讲时没有遵循英语演讲语篇的模式,而是一厢情愿地表白自己的观点。英语演讲有其特定的语篇模式,这是由西方修辞思维模式所决定的。有效的英语演讲不仅要求演讲者英语流畅、而且要求演讲语谋篇布局合理,符合西方的修辞思维模式。
一、英语演讲语篇的基本模式
英语演讲的语篇构成有三大部分:Introduction,Body,Conclusion。Introduction的功能为吸引听众、引起关注、建立演讲者的信誉、简述演讲主体中的要点。例如,英国前首相丘吉尔1940年5月10日在国会演讲的开场白:I speak to you for the first time as Prime Ministerin a solemn hour for the life of our country,of ourEmpire,of our allies and above all for the cause offreedom.[1]有时,演讲者也可以讲述能拨动听众心弦的个人经历作为开场白,如美国前总统林肯在应答道格拉斯对其出生低微攻击时说:It is true what Mr.Douglas said,that I did run agrocery store and I did sell goods including whiskey.ButI remember that in those days that Mr.Douglas was oneof my best customers.Many a time have I stood on oneside of the counter and sold whiskey to Mr.Douglas onthe other side.But the difference is that I have left myside of the counter,but Mr.Douglas still stickstenaciously to his.[1]当时,林肯远不如道格拉斯知名度大,所以必须在开场白赢得听众的同情。Body,即演讲的主体部分。演讲者可以根据演讲的题目按不同的模式组织布局。如可以根据时间、空间顺序;可以遵循因果顺序、问题和方式顺序;亦可以将演讲主题细分为几个分点进行阐述。演讲的主体部分将在第二部分详述。演讲的结尾部分也是演讲的高潮部分,演讲者必经总结演讲的主旨,并以一种使听众感到略为意外的方式(如引用名人语录)深化主题,并与introduction相呼应,给听众一种心理上的统一感。1963年8月23日,美国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在林肯纪念堂前向25万人发表了著名的演说《我有一个梦想》,为反对种族歧视、争取平等而呼号。在演讲结尾,马丁·路德·金引用了圣歌,祈祷自由平等,将演讲推向高潮:And when this happens,when we allow freedomring,when we let it ring from every village and everyhamlet,from every state and every city,we will be ableto speed up that day when all of God's children,blackmen and white men,Jews and Gentiles,Protestants andCatholics,will be able to join hands and sing in thewords of the old Negro spiritual:Free at last!free at last!Thank God Almighty,we are free at last![1]
二、三种英语演讲的典型
语篇模式英语演讲根据演讲的目的可分为三类:介绍性的演讲(informative)、劝说性或劝诱性的演讲(persuasive)、仪式性的演讲(ceremonial)。介绍性的演讲一般是客观地对某一事件、过程、概念或物体进行介绍。仪式性的演讲则见于各种社交、外事场合,或介绍嘉宾、或颁奖致谢等。劝说性的演讲较广泛地应用于各种场合。劝说的目的要求演讲者遵循一定的思维模式。劝说性的演讲根据劝说的内容又可分为三类:就事实性问题的劝说;就价值性问题的劝说;就政策性问题的劝说。从时间上考虑,就事实性问题的劝说演讲是对已发生的现象予以事实的认定或否定;价值性问题的劝说则是对现状的评论;而政策性劝说演讲则是对未来政策、方针、措施、计划等的取舍讨论。在实际演讲中这三种类型往往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例如,如果演讲者的论题是关于学术诚信专题的,演讲者首先要确认学术风气不正确实存在,并已成为社会问题,然后再对这一问题进行价值评论,指出这种风气对学术和社会道德的侵蚀和破坏,最后再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以下分别讨论这三种劝说性的演讲语篇组织模式。
1.关于事实的劝说。在西方的修辞思维模式里,人们不推崇“事实胜于雄辩”的理念。对某个事实的认定必须进行论证,但一旦某一现象或假定被认定就会成为进一步劝说和辩论的强有力的基础。而在中国文化中,人们往往疏于对事实的论证,想当然认为事实就是事实,或是不愿论证、或论证不力或不会论证。[2]例如,对环境污染和生态失衡的问题,如果母语为汉语的人进行演讲也许会不重视事例的调查、归类,因为毕竟环境污染和生态失衡是显而易见的事。美国前副总统戈尔在“Ships in the Desert”中在事实认定方面就做足了文章。他所列举的例子涉及方方面面,从南极到北极,从热带雨林到碱海,从洋底到天空,环境恶化的例子比比皆是,且都具有代表性。对事实性劝说的演讲可以用分论点的方式组织,也可以按空间或时间顺序组织。
2.关于价值性的劝说。对价值问题的讨论就是说明和论证什么是有价值的、合乎道德的、正确的,什么是无价值的、有害的、错误的。英语演讲语篇中常用的模式是演讲者在主要论述点的第一点中就建立自己的价值标准,这种标准可能来自法律、公共道德、圣经或名人的观点,然后演讲者再根据已建立的标准对要评价的内容逐一进行评论。这种思维模式属于典型的演绎推理法。而在汉语语篇模式中,常用的推理模式是归纳法。笔者曾认真阅读和分析过“信息日报”登载的对热点话题的正反两方面的论述文章,发现多数文章遵循的是归纳推理模式。作者首先例举某种社会现象,然后再进行总结性的评论,而评论依据的标准往往置于文章的最后部分。这或许与卡普兰所说的英语修辞的线型发展模式和汉语修辞的螺旋型发展模式有关。[3]无论原因何在,我们在用英语作演讲时有必要将标准陈述置于演讲的起始部分以顺应西方的修辞思维模式。如果演讲中所采用的标准不是源自权威,演讲者必须对价值标准进行支撑,即对价值体系的认定也必须通过论证予以确立。例如,如果演讲的论题是Excessive consumption offast foods is unhealthy,演讲者应首先建立价值评判标准:Excessive consumption of salty foods is unhealthy。然后演讲者必须指出:fast foods contain excessiveamounts of salt。最后是结论:Therefore,excessive consumption of fastfoods is unhealthy。为确认价值标准,演讲者可以引用有关食品医学的证据作为支撑,也可以用具体的数据说明麦当劳、肯德鸡等快餐含盐量过高。
3.关于政策性问题的劝说。政策性的劝说演讲多用于参政、议政,或就某一问题寻求公众的支持,或鼓动公众采取行动。其语篇组织模式有以下几种:[4]问题-方式型、问题-原因-方式型、Monroe动机序列型、相对优势型。前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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