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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collocation研究方法的发展历程

论文作者:英语论文网论文属性:职称论文 Scholarship Papers登出时间:2012-06-13编辑:apple点击率:3144

论文字数:4641论文编号:org201206132046549225语种:中文 Chinese地区:中国价格:免费论文

关键词:搭配共现类联接搭配衔接

摘要:本论文为留学生论文范文,探讨了搭配界各研究体系的界定特点及其差异,词语搭配的篇章衔接作用毋庸置疑,韩礼德和哈桑的观点对挖掘词语搭配的丰富内涵确具有有益的启示。

论collocation研究方法的发展历程
1.引言
搭配(collocation)无疑是语言学领域最为重要的概念与研究内容之一。英语论文网在其问世后的半个世纪里,界定体系与研究方法不断演变和发展:概念繁多,异质性大,研究方法迥异。主要体系与方法有:弗思(J. R. Firth)于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搭配概念、新弗思学派于60年代提出的词语学研究体系、米切尔(T. F. Mitchell)等人于70年代主张的综合法、韩礼德和哈桑(1976)的篇章衔接概念、博林杰(Bolinger, 1976)等的惯例化搭配研究,和80年代兴起的语料库语言学方法。系统梳理上述主要概念、分析各研究体系的特点及其存在问题,并概括概念演变的脉络与方法发展的趋势,是语言学研究的重要课题。

 

2.弗思学派的搭配概念与研究方法
2·1 弗思提出的搭配概念:词项结伴、相互期待、类联接
弗思被公认为搭配研究之父。(Mitchell, 1975:134)他提出的重要概念之一就是“结伴”说———搭配即词项的习惯性结伴使用。在其语言学论著中,我们可以多次读到“由词之结伴可知其词”的著名论断。(Firth, 1957: 12)弗思认为,结伴的词项体现
了一种意义方式;词项有多种意义方式,可分别在正字法层面、语音层面、语法层面和搭配层面进行研究。而在搭配层面,词项的意义之一就是与别的具体词项结伴使用。比如,“night”的意义之一就是与“dark”结伴。(ibid: 182)也就是说,搭配是关于词项组合的研究。代写留学生论文然而,搭配不仅仅是词的简单并置,它体现了词与词的相互期待(mutual expectancy)。如“dark”与“night”相互期待。高于搭配层面的抽象是类联接(colligation),即语法范畴间的组合关系。搭配研究的是具体的词与词的组合,而类联接则仅涉及抽象的语法概念与范畴。
2·2 新弗思学派的词语学体系:词项、搭配、词语集
新弗思学派(Neo-Firthians)的代表人物是韩礼德和辛克莱(J. Sinclair),另有麦金托什(A.McIntosh)、斯特雷文斯(M. Strevens)等人。麦金托什(1967)将搭配范围(collocational range)区别于语法型式。后者揭示句子结构的合格性,前者则揭示词项兼容其他词项的搭配力。任何词项都只有有限的搭配力:形容词“molten”与“metal、iron、lava”等词兼容组合,但不与“feather、postage、pig”等词兼容组合。搭配范围与语法型式同样重要,其研究需用一种词语学的方法。韩礼德(1966)和辛克莱(1966)是搭配研究进程中两篇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文章。他们提出了词语学(lexis)研究中三个密切关联的概念,词项(lexical item)、搭配和词语集(lexical set);三者相互界定、相互依存。韩礼德(1976: 75)将搭配界定为“体现词项在某种显著的临近范围内组合关系的线性共现”。该定义明确无疑地将搭配界定为组合关系,将“线性共现”视为搭配最重要或者惟一的界定标准。这无疑是对弗思“结伴”说的进一步阐释。据此,句子
(1) He put forward a strong argument for it.中的“strong argument”是搭配,但是,
(2) I wasn t altogether convinced by his argument. He had some strong points, but they could all be met。
中的“strong”和“argument”也是搭配,因为二者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线性共现。
词项是个抽象的语言单位,其认定取决于相关词形搭配型式的异同。据此,“strong”,“strongly”,“strength”和“strengthen”等可被视为同一词项“strong”的不同词形,因为它们的搭配型式一样,(Halliday, 1976: 74)如下面(3)至(6)句所示:
(3) He argues strongly.
(4) He put forward a strong argument for it.
(5) I don t deny the strength of his argument.
(6) His argument was strengthened by other factors.
词语集是具有相同搭配型式的有关词项的集合。(Halliday, 1966: 153)“strong”和“powerful”都可与“argument”搭配,因而都属于由“argument”限定的词语集。但二者并不总属于同一词语集。在由“tea”限定的词语集里,“strong”是个成员,“powerful”则不是。词语集体现词项的聚合关系,属于语言的系统,搭配则体现词项的组合关系,属于结构。
韩礼德(1966)和辛克莱(1966)认为,搭配研究必须基于语料库证据。为此,他们提出了一整套概念和方法,如节点词、跨距、搭配词,从语料库提取搭配例证。他们发展了弗思关于搭配伙伴相互预见的论说,认为节点词与搭配词具有相互吸引力(mutual attraction),并用一套统计手段测量之,从而确定搭配关系。(卫乃兴, 2002a)这套方法给搭配研究带来了巨大变化;这一点将在本文第6节中详细讨论。

 

3.米切尔等人的综合法:词根、句法、意义
格林鲍姆(Greenbaum, 1970)等认为,新弗思学派的词语学方法是一种面向词项的方法,而搭配研究需要的则是一种综合方法,因此提出将语法结构和句型纳入搭配研究。米切尔(1971, 1975)则系统地论述了搭配研究的综合法,将词根、句法和意义纳入了研究。
首先,米切尔认为,搭配存在于词根之间,而非词之间。词根是一列词形所含的共同部分,或最高公因式HCF,用√表示。据此,√drink是“drinks”,“drink”,“drinking”等词形的共同词根;√heavy则是“heavy”和“heavily”的共同词根。下列(7)至(10)句都存在√drink与√heavy的搭配,用√drink√heavy表示。(Mitchell, 1975: 118)
(7) He is a heavy drinker.
(8) He is drinking pretty heavily.
(9) He drinks heavily.
(10) He is putting in some heavy drinking.
再者,搭配受类联接限制。米切尔(1975: 83)认为,类联接即搭配类(collocational class),涉及使用词类给搭配冠名;搭配则是类联接的具体成员。他对词组动词“tore up”与其后接宾语名词所构成的类联接概括如下:
(11) He tore up the paper.→Colligation: V+Particle+ (destructible) N
(12) He tore up the road.→Colligation: V+Particle+ (travelable) N
由上述两个不同类联接可知,米切尔的类联接概念已有别于弗思,已将词类、句法、意义等因素综合一体。
综合法易为学术界接受。考伊(Cowie, 1978)、谢尔默(Kjellmer, 1984)等,都用了类似的界定方法。然而,如果说新弗思学派将句法排除在界定特征之外有其弱点,那么,将搭配严格限定于句法结构内,也难免对许多搭配现象的研究带来问题,如下例中黑体词组成的非连续性搭配:
(13) He didn t want thejob. I don t think he evenapplied.(Mitchell, 1975: 120)
此外,“搭配存在于词根之间”未免失之于过度概括。具有共同词根的诸词形,搭配行为并不都相同。究其本质,米切尔的综合法是其一般语言理论体系的一部分,侧重于语言的定性分析,不太易于定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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