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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法律英语教学中的图式理论运用方法

论文作者:英语论文论文属性:职称论文 Scholarship Papers登出时间:2012-04-18编辑:huangtian2088027点击率:3384

论文字数:6035论文编号:org201204181921537387语种:中文 Chinese地区:中国价格:免费论文

关键词:图式理论法律英语阅读教学

摘要:本文就法律英语教学中的图式理论的应用策略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同时也就理论对法律英语教学效率的提高产生的影响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简析法律英语教学中的图式理论运用方法

 

摘要:图式是认知心理学的一个重要概念。图式理论是指人们通过激活大脑中相关的图式来理解新的知识的理论。在外语阅读教学中,图式理论得到了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代写法律英语论文法律英语作为专业英语的分支学科之一,多以阅读教学为主。因此,正确地认识和处理图式理论中所涉及的各种图式关系,扩充法律文化背景知识,促进新信息与已知信息的融合对提高法律英语课程的效率会有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图式理论 法律英语 阅读教学

 

图式理论问世以来,在许多学科(如语言学、人类学、心理学)中具备了重要的研究价值和指导意义。图式(schema)是认知心理学的一个重要概念。图式理论(Schema Theory)因具有很强的概括性和解释力,已被用来解释多方面的心理过程,显现了其研究所覆盖范围的广阔性。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外语教学界开始研究图式理论在外语阅读、听力等教学上的应用。尤其在外语阅读教学中,图式理论得到不断的发展和完善。法律英语教学作为ESP(专门用途英语教学)的一支,多以阅读教学为主。且法律英语的阅读不仅仅与语言因素相关,更多地受非语言因素的影响。无论是语言因素还是非语言因素都是图式理论所涵盖的内容。因此,正确认识和处理图式理论中所涉及的各种图式关系,对建立法律英语教学策略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图式(schema)概念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8世纪。1781年德国哲学家康德(Kant)提出了认知图式的概念。他认为概念本身并无意义,只有当它与人们已知的事物相联系时才产生意义;概念并非孤立地储存在记忆中,而是相互联系,构成了反映现实中相互联系的事物的认知结构图式。对这一理论的发展应归功于格式塔心理学家Bartlett。他在其经典著作《记忆》中认为,人的记忆是一种再创造,不是原型的简单复制,这种再创造的结果受已有的经验结构即图式的影响。①他还认为,图式可作为统一的整体在任何与以往经验类似的活动中起作用,即反复的反应就会形成图式,而一旦形成图式,以后的反应就会受这种图式的影响。②图式理论的完善得益于美国人工智能专家Rumelhar(t1977)做出的巨大贡献。他认为,“图式是指人类头脑中存在的整体知识以及有关某一领域的专门知识”①,把图式解释为以等级形式储存于长期记忆里的一组“相互作用的知识结构”,或“构成认知能力的建筑砌块”。②此外,Carrel(l1983)把图式定义为“学习者以往习得的知识(即背景知识)的构架”③;Widdowson(1983)认为,“图式是已知事物或信息存储于头脑中的知识结构”。④尽管不同学者对图式理论有不同的诠释,但表述的主体观点基本是一致的,即图式是记忆中的背景知识和结构,是大脑为了便于信息储存和处理而将新事物与已有的知识、经历有机地组织起来的一种知识表征形式,是相互关联的知识构成的完整的信息系统。

一言概之,图式理论是指人们通过激活大脑中相关的图式来理解新的知识的理论。认知心理学认为,语言学习是新信息激活长时记忆中储存的旧知识,从而形成新知识的创造性过程。因此,背景图式在语言教学中的作用十分突出。图式理论被用来解释语言行为及语言教学多个方面的心理过程,其概括性、多层次性、灵活性使图式理论在语言阅读过程中具有较强的解释能力。在语言教学中运用的图式理论,其图式是动态的、发展的。它强调已有知识的结构性,这种结构由低级到高级或具体到抽象呈阶梯形(hierarchy)。低级阶段的知识结构启动图式,高级阶段的知识结构帮助认识和吸收新知识或修改原有知识结构。成功的阅读理解要求所有进入的信息要与“图式”对应,或所调用的“图式”要与进入的信息相容。如果不能将信息放入合适的图式,就会导致阅读理解失误。图式理论应用在语言阅读教学的过程中出现过三种模式的理论:自下而上模式(Bottom-upModel)、自上而下模式(Top-down Model)和相互作用模式(Interactive Model)。传统阅读观认为,阅读过程是一个被动的接受过程,阅读过程是一个自下而上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中,读者被视为解码者,其解码过程完全是由一行的一边到另一边,由字母到单词,由单词到短语,由短语到句子,然后从句子到段落、篇章,最后从篇章中获得作者的意图,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众所周知,在阅读过程中存在着两种信息,即视觉信息(纸上的字母、单词、句子)和非视觉信息(长期记忆中语言知识结构,对主题的了解,对世界的了解)。在这一模式中,没有两种信息的相互作用,而只有下对上的一种单向作用。这种传统的阅读观强调视觉信息的重要性。到了上世纪80年代,一些阅读专家和语言学家开始对这一模式提出质疑。阅读理解的过程开始被视为一个主动的、有目的的、有创造性的心理过程。古德曼由此提出了自上而下的模式。他认为阅读过程是一种选择过程,是读者利用自己已有的语言知识和有关的经验对文章进行认识加工的过程。自上而下的阅读观将阅读过程视为“一种心理语言猜测游戏”(a psycho linguistic game)。这一模式中,读者首先利用有关世界的普通常识、语言知识和对主题的了解,理解整体意义,用语境来猜测生疏项目的意义。这种猜测的根据是读者已有的相关知识和对文本的视觉信息。自上而下模式认为非视觉信息才是最重要的。80年代后期,这一模式越来越受到相互作用模式的挑战。Rumelhart认为,阅读是一个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互作用的过程。⑤相互作用模式认为,阅读信息的汇总既有视觉的加工过程,又有认知的加工过程,而认知加工是这种阅读模式的关键。视觉加工以视觉信息为基础,认知加工则需要非视觉信息。相互作用模式实质上是一种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两种信息的综合加工模式。这一模式对目前的外语阅读教学影响最大。

法律英语是法律科学与英语语言学间交叉学科研究的结晶。法律英语(Legal English)在英语国家中被称为Legal Language或Language of the Law,即法律语言,在英语中指表述法律科学概念以及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时所用的语种或某一语种的部分用语。①法律英语作为专业英语(ESP)的分支学科之一,具有ESP的一般特点,学习重点在于与该专业相适应的语言(语法、词汇、语域)、技巧、语篇以及体裁。法律英语中的图式应包括以下三种。

1.语言图式语言图式是指学习者所掌握的语言知识,即词汇、语法等知识。在法律英语教学中,语言知识是学习者理解信息文本的基础。法律英语的语言图式中最突出的特征是大量的法律专门术语及行话的使用。在阅读过程中,学习者需要有大量的法律词汇的储备。如:garnishee(第三债务人),imputednegligence(转嫁的过失责任),subpoena(传票),indictment(公诉起诉状)等。法律英语中的“法言法语”有其根深蒂固的历史渊源,其用词特点包括外来词的借用,尤其是拉丁文在法律语言中的大量出现。如:actus reus(致罪行为),ad diem(在指定日期),statu quo(现状),infra annos nubiles(未到结婚年龄),naturalis possesio(自然占有),等等。

此外,也有许多法语词汇出现在法律英语中,如:loi fondamentale(根本法),voir dire(预先审查),writ de mesne(中间令状)等。其次,法律英语中还常有古英语及中古英语出现。如:therein(在其中),thereinafter(在下文中),thereto(附随),therewith(与此一道),thence(从那里),aforesaid(上述的),等等。法律英语中不仅有众多的具有法律专门意义的特殊词汇,而且由于法律、法令或契约等法律文书所表述的内容必须准确、严密、客观和规范,不容许丝毫的引伸、推理或抒发感情,因而在法律英语中又形成了许多特有的句法特点。法律英语中的句法结构通常较为复杂。其长句主要指多重复合句,除主谓结构外,还有许多修饰成分,如从句、短语等,其主从关系有各种连接词贯通以表示逻辑关系,句子结构严谨。例如:A negotiating party can expr论文英语论文网提供整理,提供论文代写英语论文代写代写论文代写英语论文代写留学生论文代写英文论文留学生论文代写相关核心关键词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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