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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述法律英语翻译中的对应词

论文作者:英语毕业论文论文属性:本科毕业论文 Thesis登出时间:2012-04-18编辑:huangtian2088027点击率:2208

论文字数:2467论文编号:org201204181926379700语种:中文 Chinese地区:中国价格:免费论文

关键词:情态词中译对应词强制性

摘要:文章就法律英语的对应词的翻译展开了探讨,并从情态词shall的翻译中对法律英语翻译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观点。

阐述法律英语翻译中的对应词

 

[摘 要]法律文本翻译中,英语毕业论文范文情态词shall是一个难点。本文引用权威中英对照文本例句,对shall中译对应词的选择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情态词 中译对应词 强制性

 

英语句子的主要元素是动词,而动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情态助动词,包括can、may、must、shall等。法律英语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情态动词为shall、may、must,但用法同普通英语差异甚大,其中最值得注意是shall。根据通用英语语法,shall同第一人称单复数连用表示将来时间,也可表示说话者的意愿、允诺等,比will正式,多用于书面语,但在现代英语中的使用频率低。然而,shall在法律英语中的重要性不可忽视,是构成独特英文法律文体的主要词汇。法律英语中,当shall用于第三人称时,表示命令、义务、职责等含义,功能相当于must、haveto。但译成中文时,对其中文对应词仍存较大分歧,本文根据相关文献,尝试分析了shall在各种情况下的不同译法。

 

一、法律英语中Shall的种种译法英文法律条文中的shall常被译成“须”、“应”,有时译成“应当”,还有译成“必须”。如:

例1:The documents on major issues of theCompany,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the managementplan and the monthly report,shall be signed jointly byGeneral Manager and Deputy General Manager.公司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计划、月度报告等,须经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会签。(傅伟良,1999:108)

例2:Any amendment to the Contract or to theappendix shall come into force after the writtenagreement concluded and signed by the Parties heretoand approved by the original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authorities.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须经双方签署书面合同文件,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后才能生效。(ibid.)

例3:One who instigates others to commit a crimeshall be punished according to the role he plays in thejoint crime.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例4:Term of the Company shall be 5 yearscommencing from the date of issuance of the Company’s business license.公司的期限为5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计算。综上,shall的译法五花八门:例1将shall译成“须”;而例2和例3分别将shall译成“必须”和“应当”,而例4没有翻译,即在汉语里找不到对应译文。

二、Shall中译对应词的确立Shall的译法如此多样,在文学领域不但无伤大雅,而且还会增强译文可读性(李克兴、张新红,2006:157)。但法律翻译要遵守一个基本原则,即保持法律词汇一致性和概念同一性,否则会使法律概念混淆,影响法律条文的精确度。鉴于此,法律文本中反复出现的词应尽可能避免用同义词、近义词去表达。用词单调、句式刻板正是法律文书的风格特点。显然,shall是重复率极高的法律用词,与它对应的中译选词应越少越好。但是最恰当的中译对应词是什么呢?根据中文对有关强制词的定义、法律界权威译文的用词规律以及学术界用词习惯,可这样界定:上述应、须、应当、必须等一系列shall的中文对应词中,“必须”语气最强,强制性最高;“须”可看成是“必须”的省略形式,强制性次之;“应”强制性更次之,可看成是“应当”的省略体。而法律英语中的shall作为情态动词与第三人称一起使用时,表示命令、义务、职责、权利等。将其翻译成“必须”是成立的。但在翻译实践中,尤其是权威性法律文献的翻译实践中,以must对应“必须”的惯例似乎早已确定:

例5:The Chief Executive of the HKSAR must be aperson of integrity,dedicated to his/her duties.香港特别行政区长官必须廉洁奉公、尽忠职守。

例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机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Citizens of the P.R.China must abide by theConstitution and the law,keep state secrets,protectpublic property and observe labor discipline.这是香港《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中英对照文本,应该是最具权威性的,而其选词标准及译本中的选词取向,对翻译工作者应有指导意义。所以笔者认为,法律英语中的shall不宜译成“必须”,而应把“必须”的任务留给must。那么,法律英语中shall最恰当的译法应是什么呢?

三、“将”、“要”、“可”不是shall的最佳译文首先,将法律条文中的shall译成“将”,笔者认为是一种误译。Shall在法律英语中表示的是命令、义务等含义,并非是一种时态。所以,shall在法律条文中,当主语是第三人称时,不能译成“将”。“要”在中文里虽然也有强制含义,可表示命令、权利、特权等意思,但“要”是一个非常口语化的词,在正式法律条文里,“要”是不适合的。因此,法律英语中的shall不宜用“要”字来翻译。法律条文的中译文本中,shall被译成“可”似乎不是个别现象,但这往往是对“shall”的滥用,该处的shall完全可用更简洁的英文改写,即改用一般现在时,而原文表达的意思不变。如:例7:They shall have the freedom to travel andfreedom of entry and exit.Unless restrained by law,HK residents who hold valid travel documents shall befree to leave the region without special authorization.香港居民有旅行和出入境自由。有效旅行证件的持有人,除非受到法律制止,可自由离开香港特别行政区,无需特别批准。从上文中可以发现,该条法律的内容是权利而不是义务性规定,如果用“shall”来表示授予权利,则无疑是将“可”享受的权利变成是“必须”享受的义务了,即居民自由离开香港是必须履行的义务,而不是可自由选择的权利,因此,此处的shall属滥用,完全可用一般现在式来表示。如果shall不是明显被用来表示命令和义务的,就不能将其译成“须”、“应”和“应当”,而应根据译者对上下文的把握,用适当的词译出。基于以上分析,“可”也不是法律英语shall的标准中译。

四、Shall not及相关情态词的中译综上,shall在法律条文中主要可被译成“须”、“应”和“应当”等。但shall与not或其他否定形式连用时,一般不能顺其自然译成“不许”、“不应”或“不可”、“不应当”,因为这几个词在汉语里主要表示“建议”或“忠告”;在语用上,口语色彩较重,表示“禁止”的语气不够强烈。大量权威性翻译文献表明:shall not及类似否定短语的最恰当译法是“不得”,因为“不得”在汉语里与“禁止”一词同义,与法律英语中含shall的否定句所要表达的意思相同。如:例8:The Chairman and Vice-Chairman of theStanding Committee论文英语论文网提供整理,提供论文代写英语论文代写代写论文代写英语论文代写留学生论文代写英文论文留学生论文代写相关核心关键词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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