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论文网

留学生硕士论文 英国论文 日语论文 澳洲论文 Turnitin剽窃检测 英语论文发表 留学中国 欧美文学特区 论文寄售中心 论文翻译中心 我要定制

Bussiness ManagementMBAstrategyHuman ResourceMarketingHospitalityE-commerceInternational Tradingproject managementmedia managementLogisticsFinanceAccountingadvertisingLawBusiness LawEducationEconomicsBusiness Reportbusiness planresearch proposal

英语论文题目英语教学英语论文商务英语英语论文格式商务英语翻译广告英语商务英语商务英语教学英语翻译论文英美文学英语语言学文化交流中西方文化差异英语论文范文英语论文开题报告初中英语教学英语论文文献综述英语论文参考文献

ResumeRecommendation LetterMotivation LetterPSapplication letterMBA essayBusiness Letteradmission letter Offer letter

澳大利亚论文英国论文加拿大论文芬兰论文瑞典论文澳洲论文新西兰论文法国论文香港论文挪威论文美国论文泰国论文马来西亚论文台湾论文新加坡论文荷兰论文南非论文西班牙论文爱尔兰论文

小学英语教学初中英语教学英语语法高中英语教学大学英语教学听力口语英语阅读英语词汇学英语素质教育英语教育毕业英语教学法

英语论文开题报告英语毕业论文写作指导英语论文写作笔记handbook英语论文提纲英语论文参考文献英语论文文献综述Research Proposal代写留学论文代写留学作业代写Essay论文英语摘要英语论文任务书英语论文格式专业名词turnitin抄袭检查

temcet听力雅思考试托福考试GMATGRE职称英语理工卫生职称英语综合职称英语职称英语

经贸英语论文题目旅游英语论文题目大学英语论文题目中学英语论文题目小学英语论文题目英语文学论文题目英语教学论文题目英语语言学论文题目委婉语论文题目商务英语论文题目最新英语论文题目英语翻译论文题目英语跨文化论文题目

日本文学日本语言学商务日语日本历史日本经济怎样写日语论文日语论文写作格式日语教学日本社会文化日语开题报告日语论文选题

职称英语理工完形填空历年试题模拟试题补全短文概括大意词汇指导阅读理解例题习题卫生职称英语词汇指导完形填空概括大意历年试题阅读理解补全短文模拟试题例题习题综合职称英语完形填空历年试题模拟试题例题习题词汇指导阅读理解补全短文概括大意

商务英语翻译论文广告英语商务英语商务英语教学

无忧论文网

联系方式

荷兰法院对体育案件的管辖权的限制

论文作者:佚名论文属性:短文 essay登出时间:2009-12-26编辑:lisa点击率:5285

论文字数:2568论文编号:org200912260919096629语种:中文 Chinese地区:中国价格:免费论文

关键词:荷兰体育法律纠纷

摘要:荷兰法院对体育案件的管辖权受到用尽内部救济原则的限制。对于体育行会的内部裁决 ,荷兰法院可以进行司法审查。荷兰足协有一套具有特色的、 为荷兰法律所承认其效力的球员转会纠纷处理机制。
  荷兰没有专门的体育立法 ,体育事项的调控适用的法律为普通法律 ,与有些欧洲国家 ,如希腊相比 ,荷兰国家对体育事务的干预力度较小 ,体育行业享有较大的自治权。在荷兰 ,法院对各体育行会的内部决定及裁决可以行使司法审查权。 [1 ] 
     1   用尽内部救济原则:司法介入体育纠纷的前提条件  根据荷兰宪法第 17 条 ,任何体育行会的章程、 规章、 规则中旨在剥夺当事人向法院寻求司法救济的条款均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因而只能认为此类条款的效力在于要求当事人在向法院起诉前 ,必须首先用尽体育行会内部的救济措施。荷兰的有关判例已经明确 ,原告在向法院寻求司法救济之前 ,必须首先用尽可能的内部救济手段。 [2 ]只有在少数例外的情况下 ,例如原告向法院寻求临时性救济 ,或者该体育行会内部的救济程序与措施并不起作用 ,或者在当时情形下不可能做到公正 ,法院才不会要求原告首先用尽内部救济 ,而直接受理该纠纷。对于用尽内部救济原则 ,荷兰学者指出 , “只有当事人寻求了体育行会内部的救济之后 ,才能向法院进行诉讼。这一原则是从多年来荷兰法院一系列前后一致的判例中总结出来的。任何人只有在遵循了其所属的体育行会的内部有关程序之后 ,才能进入法院的司法程序。与此相对应 ,在体育内部救济机制中 ,当事人接连败诉(在一审程序与上诉程序中)后 ,法院可以对该裁决进行司法审查 ,但亦本论文英语论文网 www.51lunwen.org整理提供只能限于该裁决是否完全不合理( totally unreasonable) ,如果法院认为该体育行会的裁决本应当做得更好一些 ,但裁决并非完全不合理 ,法院会判决该体育行会胜诉。总之 ,法院会为体育行会保留一定的自治领域。由于目前荷兰大多数的体育行会都建立起来了 — — — 从法律观点来看 — — — 民主的、 令人满意的、内部救济机制 ,因此荷兰法院受理的体育案件的数量大大减少了。 ” [2 ]
    2   荷兰法院对体育行会有关裁决进行的司法审查 
   对体育行会的有关决定及裁决进行司法审查时 ,荷兰法院将审查该决定及裁决是否合理 ,其适用的程序是否遵守了该体育行会自己的规则所规定的内容 ,该决定及裁决是否违反了荷兰的公共政策 ,其是否是公正的 ,是否遵守了正当程序的要求。关于体育行会裁决的正当程序的问题 ,根据荷兰有关法律 — — — 主要是 《民事诉讼法典》 第 1064 与 1065 条的规定 ,对此有几项基本要求:第一 ,裁决必须是由一个中立者做出的;第二 ,当事人应当有权出庭进行辩护;第三 ,该体育行会在做出有关决定或裁决时必须遵守自己事前规定的规则与程序。以荷兰足协为例 ,荷兰皇家足球协会 (荷兰语缩写为KNVB)的章程规定 ,所有俱乐部、 球员、 教练之间的纠纷都应当通过仲裁程序解决。该仲裁小组或仲裁委员会由三人组成 ,其中首席仲员为职业律师或法学家 ,另外两名仲裁员为足球运动领域的专家。根据实践中当事人反映的意见来看 ,该仲裁程序效率较高 ,程序便捷 ,并且费用低廉。当然这一仲裁裁决如果没有遵守上述正当程序原则的要求 ,荷兰法院仍然可以对其进行司法审查。事实上 ,在荷兰 ,法院通过司法审查的方式推翻体育行会内部裁决 ,或是宣布某一体育行会相关规则无效的判例非常少 ,法院在对体育行会有关规则进行司法审查时是非常谨慎的。 [3 ] 
     在1987 年的一起案件中 ,荷兰足协( KNVB)决定减少参加下一赛季甲级联赛的俱乐部球队数量 ,遭到了有关方面的反对。根据足协章程 ,足协在作出有关决定时 ,必须事先由足协各成员俱乐部老板进行投票 ,实行多数票决 ,在作出重大决定时 ,还必须与球员工会中央委员会协商 ,或是取得其事先的同意。但在本案中 ,后一程序并未进行足协就做出了决定 ,因而球员工会中央委员会向法院起诉 ,法院推翻了足协减少甲级球队数量的决定。 [3 ]在另一起案件中 ,一名荷兰柔道选手本• 斯皮杰卡尔斯(Ben Spijkers)起诉荷兰柔道联合会 ,该选手由于口头批评(后来被媒体以书面形式发表)了荷兰国家柔道队的主教练以及荷兰柔道联合会主席的有关行为 ,被荷兰柔道联合会处以两年的禁赛。该项处罚的理由是 ,斯皮杰卡尔斯的有关言论影响了荷兰柔道界的声誉。根据荷兰柔道协会的章程 ,柔道协会可以对影响联盟利益的成员实施纪律处罚。尽管公民的自由言论权是受荷兰宪法严格保护的 ,并且后来证实是媒体的记者在进行报道时歪曲了斯皮杰卡尔斯的言论 ,夸大其词了 ,然而法院最终判决原告败诉 ,并表示不会介入体育行会的内部纠纷。 [4 ]      在另一起案件中 ,一名荷兰铁饼选手爱瑞克• 德• 布鲁因(Erik de Bruin)因涉嫌服用兴奋剂被荷兰田径联合会(荷兰语简称 KNAU)的管理委员会处以禁赛处罚 ,其不服处罚而起诉至荷兰法院 ,请求法院颁发临时禁令 ,取消该项处罚决定。法院判决原告布鲁因胜诉 ,因为本论文英语论文网 www.51lunwen.org整理提供根据荷兰田径联合会的有关规则 ,只有田协的纪律委员会才有权作出纪律处罚决定 ,本案中田协的管理委员会并无纪律处分权。该案反应出荷兰法院的态度 ,即各体育行会必须遵守他们自己制定的规则。此案结束后 ,荷兰田协纪律委员会原本打算继续处罚布鲁因 ,但由于指控其服用兴奋剂的证据不够充分 ,而赦免了他 ,但国际业余田径联合会( IAAF)则坚持应当继续对布鲁因进行处罚。IAAF警告其他铁饼选手如果与布鲁因进行比赛 ,将遭受处罚。但是随后 , IAAF又有条件的许可布鲁因参加即将进行的一次世界大赛 ,条件是如果 IAAF 的执行委员会作出相反的处罚决定 ,布鲁因必须服从。这是国际体育界少见的情形之一:运动员被控服用兴奋剂 ,还能够有条件的继续进行比赛。  
    荷兰是欧盟主要成员国之一 ,荷兰法院受理的若干起体育案件都涉及到了欧盟基本条约的适用问题。在 1974 年的一起案件中( Koch v. Knwvetuci) ,两名原告起诉国际摩托车联合会(UCI)的有关参赛规则 — — — 车手与车队的国籍必须相同 ,违反了 《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 (罗马条约)第 177 条规定的禁止国别歧视原则 ,根据罗马条约第 2、 7、 48 以及 59条 ,特别是第 48 条 ,禁止对成员国境内的雇员进行国别歧视。荷兰法院受理该案后 ,由于案件涉及欧共体条约的解释与适用问题 ,遂向欧洲法院( European Court of J ustice , 简称ECJ)寻求咨询意见 ,欧洲法院的咨询意见认为 ,禁止国别歧视的规定对欧共体内的任何雇用人员均适用 ,体育运动员亦不例外。在欧洲法院作出咨询意见之后 ,荷兰法院正准备继续审理此案 ,但此时原告撤回了起诉 ,这是因为国际摩托车赛车联合会警告他们:如果继续诉讼 ,将取消他们参加世界锦标赛的资格。 [5 ]时隔十多年 ,在 1990 年 ,又发生了一起类似的案件 ,比利时车手柯里恩(Walrave)及其所属的荷兰积架车队又因国际摩托车联合会的上述规则 ,诉诸荷兰鹿特丹地方法院 ,案件一直上诉到了荷兰海牙上诉法院。诉讼中有一些法官表示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但是后来原告撤回了诉讼 ,并且没有参加当年度的世界锦标赛 ,来自国际摩托车联合会的压力 ,迫使原告撤诉 ,国际摩托车联合会警告柯里恩和积架车队 ,有可能永远取消他们今后参加任何比赛的资格。    本论文英语论文网 www.51lunwen.org整理提供
     3   荷兰足协的转会费纠纷处理机制
      荷兰职业化程度最高的体育项目是足球 ,职业足球运动中 ,球员转会的转会费纠论文英语论文网提供整理,提供论文代写英语论文代写代写论文代写英语论文代写留学生论文代写英文论文留学生论文代写相关核心关键词搜索。

共 1/2 页首页上一页12下一页尾页

英国英国 澳大利亚澳大利亚 美国美国 加拿大加拿大 新西兰新西兰 新加坡新加坡 香港香港 日本日本 韩国韩国 法国法国 德国德国 爱尔兰爱尔兰 瑞士瑞士 荷兰荷兰 俄罗斯俄罗斯 西班牙西班牙 马来西亚马来西亚 南非南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