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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博士论文定制:法律英语的特点及其发展演变

论文作者:英语论文网论文属性:职称论文 Scholarship Papers登出时间:2011-10-29编辑:sally点击率:2526

论文字数:3681论文编号:org201110291017452996语种:中文 Chinese地区:中国价格:免费论文

关键词:语言法律法律英语特点形成

摘要:英语论文网:法律英语论文:本文探讨了法律英语的特点及其发展演变。

英语博士论文定制:法律英语的特点及其发展演变

摘要: 语言是表述法律的工具。语言与法律的结合促成了法律语言学的诞生,同样也促进了法律语言的纵深研究。代写英语论文作为一种语言的语域变体,法律英语特点的形成与其所存在的社会、政治、历史、法律因素有着紧密的联系。

 

关键词: 语言; 法律; 法律英语; 特点; 形成

 

一、语言与法律
语言问题研究历史悠久,源远流长。语言除了是人类社会表达思想和交际的工具外,它又是表述法律的工具。慕尼黑大学教授A.考夫曼以及“新分析法学派”的继承人N.麦考密克认为:“The law is simply a matter of linguistics.”(法律只不过是一门语言学的学问。)加利福尼亚州大学洛杉矶分院著名法学家D•梅林克夫也曾说道:“The law is a profession of words.”(法律是一门职业用语。)可见,语言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其直接原因在于几乎每一个词的含义都缺乏精确性。而这一事实直到20世纪前还没有被法律和语言学所充分认识到。[1](P1-2)
20世纪60年代在语言学家、逻辑学家、法学家等的共同努力下,促进了现代语义学———一门研究意义之意义的学问的飞速发展。通过对语义学的研究,法律工作者对他们所从事的语言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他们发现法律中有许许多多的术语都缺乏明确的所指对象。这是因为许多法律中的抽象词语都得借助于其他的抽象概念来给它们定位的。美国现实主义法学家结合法律对语言进行研究时又进一步认识到,“许多概念和术语是不确定的,而在以前,法律工作者们还以为那许多概念和术语已是确定不移的呢。”[1](P1-2)这种情况势必会对立法者们的法律的起草及解释带来挑战。因为法律起草者们要尽可能地预见到各种情况的出现,使自己所起草的内容包罗无遗。执法者则更希望的是在执法的过程中能不折不扣地执行。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执笔人的实际意图以及在立法时所赋予的合理的内涵并不完全在现实生活中得到真正的体现。并不是所有的法官或律师遇到实际问题时都能够直接请教立法者的。
法律语言(legal language或the language of law)一般是指“人们在立法、司法等实践中所使用的语言。它是因交际的功能而形成的全民语言的变体或支脉。它不是独立的语言,而只是全民语言的某些材料,在表达方式上为适应法律工作的内容、目的、要求而发生了功能分化的结果”。[2](P1)该术语可见于《牛津法律大词典》(戴维•M•沃克等人主编,北京社会与科技发展研究所组织翻译,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法律语言最早是指英格兰和苏格兰的皇家判令、法律、法庭诉讼程序,特许状和土地登记簿及法律书籍等所选用的语种,有时用拉丁语,有时用法语或英语。从14世纪起,法语在英国开始衰落,英语从此占主导地位。从16世纪起大量的法律书籍是用英文书写。到18世纪,英国议会规定英语为官方法律语言。在现代用法中,“法律语言部分地是由具有特定法律意义的词组成的,部分地是由日常用语组成的。具有特定法律意义的词,在日常用语中即使有也很少使用,如预谋、过失、非法侵害等。”从该词典对这一词条所作的解释来看,法律语言这一术语的产生和运用源远流长。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向前推进,法律语言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它已经不再仅仅涉及到对个别特殊词语的理解,法律条文的解释或翻译。
法律语言之所以客观存在是由于其本身所具有的特点所决定的。1.准确性。无论从司法语言还是立法语言来说,用词准确是法律语言最本质的特点,因此有人说“准确性是法律语言的生命线”[3](P90)。法律语言要求高度准确,这和法律工作的特点有着直接的关系。如:立法语言所表达的内容是全体公民的规范,是人们的行为准则,同时也是司法人员的执法依据。因此立法者要通过准确无歧义的文字来表述出国家的立法思想和具体的法律内容,以使司法人员或公民清楚地了解他所享有的权利、应承担的义务以及哪种行为是合法的、哪种行为又是明令禁止的。2.庄重性。法律语言不同于文学、科技、新闻报道、戏剧、广告等语言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它的庄重性。这是由法律的交际功能所决定的。3.严谨性。法律语言要求准确严谨,无懈可击。这一点无论是对立法语言还是司法语言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法律条文中所表达的概念都必须准确、有逻辑性以免产生概念的模糊或词义上的歧义,从而影响法律的实施。4.简明性。如今,无论是法律条文的制定还是司法文书的写作都要求言简意赅、通俗明白,因此法律语言要求有话直说,忌用修饰性的词语,选词造句要恰如其分,务求平实易懂,忌用冗长晦涩难懂的用语。
法律与语言的结合,促成了法律语言学(forensic linguistics)的诞生。至此,这门独立的学科不再隶属于应用语言学。它既不是法学的延伸,也不是语言学的附庸,它有着自己明确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它“把语言学的原理和知识同法学各部门的某些语言实践和运用结合起来,探索和总结法律语言的特点和规律,解决法学和语言学所涉及的实践和运用中的问题”[4]。由此可见,法律语言学也同样包含各语言学的分支学科。
语用学是法律语言学的一个分支。语用学的引入可以帮助人们更加清楚地了解事实的真相,从而给出更加合理、公正的判决。这门分支学科从说话人和听话人的角度,把人们使用语言的行为看作受各种社会规约支配的社会行为,研究特定语境中的特定话语,着重说明了语境可能影响话语解释的各个方面,从而发现语用规律。由于它揭示了一系列长期为语言学家所忽视甚至被有意回避的语言和言语现象,并试图确立科学地阐明这类现象的方法,大大开拓了理解和解释的话语意义的途径。从语用学的角度来解释行为人在某种特定的场合所使用的话语,都会使法官对案情的了解以及判决产生直接的影响。

 

二、法律英语的历史嬗变
法律英语(legal English或the legal language of law),其界定也常常在中外法学界以及学术界引起争议。有人认为法律英语是从法律语言分化出来的一种语域变体(register)。有些英美人士认为,“Studying law involves learning a new language(学习法律包括学习一门新语言)。”[5]还有的英美人士认为,“法律英语是一门外语,很多美国人都这么说。”[6](P1)如此界定,并非易事,主要是因为法律英语这门语言本身所具有的特殊属性所决定的。现英美法学界一般公认的法律英语“主要是指普通法国家(common law countries)的律师、法官、法律工作者所使用的习惯用语和专业语言(customary language),它包括某些词汇、短语或特定的表达方式(mode of expression)。”[7](P711)法律英语讲究语言准确,法律条文能经得起推敲;法律英语要求用词严谨,特定的词语在特定的环境中表示特定的含义,不得用他词替代;法律英语追求标准、规范,各种文书、表格要求填写整齐、统一。法律英语的另一大特点是法律术语的晦涩难懂性。由于受到判例法以及古英语和外来语言的影响,有些日常用语已经脱离了普通大众的语言并成为了表示特定含义的专门术语。例如:“party”的正常词义是“团体,聚会”等,而在法律中却表示“当事人,诉讼当事人”;“affirm”的正常词义为“确认,确定,证实”等,在法院处理申诉案件时却表示“维持原判”(上级法院维持下级法院的判决)。上述特点使得原本就不容易学习的法律英语明显有别于普通大众的语言。
法律英语之所以形成自己特有的表达模式和规范,其产生和形成都与语言所存在的社会、政治、历史等因素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1. 历史因素。法律英语常常令人感到古朴、典雅,个别词语及结构的表达使人觉着累赘、多余,这都是由于历史原因所造成的。拥有1000多年历史的法律英语,同英语一样也曾经历了古英语时期(约公元449~1100年)、中古英语时期(约公元1100~1500年)和现代英语时期(公元1500~今)。其间也曾目睹了与语言发展紧密联系的两次大的历史事件,一次是欧洲的文艺复兴,另一次是诺曼征服。文艺复兴再次掀起论文英语论文网提供整理,提供论文代写英语论文代写代写论文代写英语论文代写留学生论文代写英文论文留学生论文代写相关核心关键词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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