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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研究美国的语言政策

论文作者:留学生论文论文属性:职称论文 Scholarship Papers登出时间:2011-05-13编辑:huangtian2088027点击率:3097

论文字数:6119论文编号:org201105131713183826语种:中文 Chinese地区:中国价格:免费论文

关键词:语言政策双语教学美国

分析研究美国的语言政策

摘要: 美国是一个多语种国家。直到十九世纪中叶, 美国的语言政策倾向于语言的多元化, 但从十九世纪下半叶开始,代写英语论文美国多语主义的政策和态度发生了较大的转变, 保护英语以外其他语言的政策逐渐被废除, 讲“规范”、标准的英语成为教育界和官方的一致要求。美国的双语教学是以联邦法律的形式确立的,《双语教学条例》的制定是一大进步, 但它实际上并未促进多语主义的发展, 因此, 它基本上是一个有悖于双语主义的法律。这与中国、印度等国的双语教学有所不同。  

 

关键词: 语言政策 双语教学 美国

 

一、美国的语言概况

美国斯坦福大学语言学教授C·A ·费格森在其编著的《美国的语言》一书中指出, 对美国人和其他各国人来说, 知道一些美国的语言状况是重要的, 但与反映美国其他方面铺天盖地的书籍相比, 有关美国语言状况方面的书籍却寥若晨星,信息灵通、热心公益的美国人对自己国家的语言情况也所知甚少。世界其他各国人对此也知道的不多或不够全面。有鉴于此, 我们有必要对美国的语言状况及语言政策作一简要的介绍。

美国是一个多语种国家。尽管英语是这个国家的主要语言, 但对许多该国出生的公民来说却并非他们的第一语言。为数不少的移民在大多数社交场合仍继续操用他们的母语。没有任何联邦法律专门确定过英语的官方地位, 但“由惯例、规范、规则等构成的复杂网际长期以来织就了英语在大众生活中的唯一依赖性。”(F ishman 1981:517) 但以前情况并非如此。从18 世纪末期到19世纪中期, 政治家和一些有影响的人士坚持认为,应当鼓励全体美国人讲英语, 但不应当阻止他们保留使用所操的其他语言。这些人认为, 不同的语言表达不同的思想和文化倾向, 语言上的多元化能促进思想的交流和更新。(Heath 1977: 272) 在这一时期内, 一些州还用立法的形式来确定英语以外其他语言的地位, 如宾夕法尼亚州对德语和路易斯安那州对法语的确认。此外, 19 世纪一些有关美国土著人的法律就是用土著语言印制的。

19 世纪下半叶, 人们对多语主义的态度开始有所变化。强化或保护其他语言的政策被废除了。教育家和大众人士不断强调全体美国人学习“正确”、标准英语的必要性。许多州制定法律, 要求学校只讲英语并对在课堂上操其他语言的教师处以罚款。学生经常因为讲非英语母语而受到处罚。不过, 美国最高法院于1923 年作出规定, 少数民族社区的居民如果确实想讲母语的话, 有权在私下范围讲, 但不能在学校和大众场合讲。(Gro sjean1982: 67- 70) 由于大多数人上的是公立学校, 他们就得遵守在公众场合限制使用母语的规定。语言符合标准化的要求越来越多。“课本强调言语的规范⋯⋯对付‘陌生人’及其差异的办法就是教他们使用‘规范美语’并促使他们适应美国化过程。”(Heath 1977: 274) 这种倾向到20 世纪, 特别是在第一、二次世界大战时期日趋明显, 那时, 操外语的人常有通德之嫌。

尽管有这样的社会压力和英语作为美国公民语言符号的主导意图, 但语言多元化事实依然存在。美国1990 年的人口普查(每十年普查一次) 统计表明, 美国操非英语母语的人口有3180 万(占全美5 岁以上人口总数的14% )。这个数字呈上升趋势, 因为在1980 年时非英语母语人口为2310万(占人口总数的11% )。人口普查还表明, 全美国有380 种语言, 其中土著语言有120 种。

在其他语种中, 操西班牙语的人最多, 约为1730 万, 占操非英语母语者人口的一半以上。这个数字也呈上升趋势, 因为在1980 年时, 操西班牙语的美国公民仅为1110 万人。除西班牙语外,使用最广的非英语语言有法语(170 万人)、德语( 150 万人)、意大利语(130 万人) 和汉语(120 万人)。作为一个语言群体, 操亚太地区语言的人有450 万, 操美国土著语言的人约33 万2 千人。

操非英语母语的人讲英语的能力也差异甚大。大约56. 1% 的人声称他们的英语讲得非常好, 23% 的人声称他们的英语讲得不错, 15. 2% 的人说他们的英语讲不好, 另有5. 8% 的人说他们根本不会讲英语。

虽然西班牙语在美国非英语语言中居主导地位, 但地区差异依然存在。在路易斯安那州、缅因州、新罕布什尔州和佛蒙特, 法语为非英语语言中使用最广的语言; 在蒙大拿州、明尼苏达州和南、北达科他州, 德语使用最广; 在罗得岛, 葡萄牙语名列第一; 在阿拉斯加, 一种称之为雅皮克(Yup ik) 的美国土著语言居主导地位; 在夏威夷,日语是最普通的语言。

各州操非英语语言的人数和比例也不尽相同。操非英语语言的人至少在200 万以上的四个州是加利福尼亚州(860 万人)、纽约州(390 万人)、德克萨斯州(390 万人) 和弗罗里达州(200 万人)。然而, 新墨西哥州操非英语语言的人所占的比例最大, 为36%; 其次为加州, 占32%。操非英语母语的人所占比例最小的地区有美国南部(除路易斯安那和弗罗里达之外)、中部和山区州以及西北部。

二、美国的双语教学

鉴于美国多语种这个现实, 语言政策的变化倾向于维护少数民族语言的权利。首先在教育领域采取措施。1963 年, 在弗罗里达州达德县(DadeCoun t ry) 卡罗尔韦中学建立了一个由联邦政府资助的双语教学项目, 对象是来自古巴的操西班牙语的移民。次年, 在德克萨斯州韦伯县的学校开始对讲西班牙语的学生实行双语班。国会于1968 年通过了《双语教育法》, 于1965 年通过了《中小学教育法第七条》, 籍此来鼓励双语教学。该法规定联邦政府要向公立学校的双语教学项目提供经费支持。国会定期修订该法, 最近一次是在1979 年和1980 年之间, 旨在对与双语教学有关的日益增多的服务提供额外的经费。按照法律, 联邦政府把经费下拨到州教育部门和地方学区, 向英语会话能力有限的学生实施双语教学项目。适合现行项目的人选还具体包括美国土著人和其他操英语但又来自非英语地区, 而且其英语水平又受到该地区语言严重影响的人员。

联邦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双语教学项目的特点或学生应在双语班学习的时间, 但鼓励州和地方学区开展教学并培训师资。在施行的第一年, 就有76 个项目得到资助, 几乎都针对操西班牙语的学生。马萨诸塞州是第一个施行双语义务教学的州。该州于1971 年通过了《过渡性双语教学法》, 规定学区若有20 名学生操用同一语种且英语水平有限, 就必须实行双语教学。

美国的双语教学通常基于一种“过渡”模式,旨在同化操外语的社区。其目的在于鼓励讲外语的人转学英语, 摒除他们对其母语的依赖。例如,麻省法律规定, 一个学生接受双语教学的时间最长可达3 年之久。第一年, 母语使用可占课时的95% , 第二年减至50% , 第三年减到5% 至10%。与过渡性计划相反, 一些象印度这样的国家实行“保护”方式, 不论母语还是第二外语, 都鼓励能讲得流利、娴熟。因此, 对处在由一门外语(指英语)支配课堂教学活动中的学生来说,《双语教学法》在解决他们的语言障碍方面确实是一大进步, 但它实际上并未促进多语主义倾向。在专事美国语言研究的乔舒亚·菲什蒙看来:“该法其实是一个使不操英语的学生学会讲英语的法, 而不是双语化的法⋯⋯因此, 它基本上是一个有悖于双语主义的法律”。(F ishman 1981: 517- 518)

由于联邦政府的资助, 全美有1000 多个双语教学项目得以启动运行。它们主要集中在加利福尼亚(287 项)、纽约(115 项) 和德克萨斯州(196项) 等地, 但几乎所有的州和美国托管领土都参与实行了这一项目。虽然大多数双语教学项目涉及的是讲西班牙语的学生(占80% ) , 但涉及讲其他语种的人亦有不少, 这些语种为: 法语、希腊语、意大利语、海地克里奥耳语、亚美尼亚语、日语、越南语、汉语、(菲律宾) 伊洛干诺语和那伐鹤语等其他5 种美国土著语言。(美国教育部, 19论文英语论文网提供整理,提供论文代写英语论文代写代写论文代写英语论文代写留学生论文代写英文论文留学生论文代写相关核心关键词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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