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美国作家霍桑的作品《红字》中关于自然法则与社会法则的对立描写最为突出。
美国作家霍桑的作品《红字》中关于自然法则与
社会法则的对立描写最为突出。在作品中,霍桑十
分深沉地表现了加尔文教的统治对人们的摧残和留
在人们心灵上的烙印,描写了宗教压抑下的变态心
理,思想矛盾和生活悲剧。同时也表现出作者自己
的思想里也充满了矛盾,充满了消极处世的、具有神
秘色彩的宗教意识。他经常陷入苦思冥想,执着于
加尔文教义上的“恶”的概念,并往往从这一观念出
发来看待社会现象,把一种具有神秘含义的恶当作
造成一些社会问题的根本原因。这可能是由于作者
一方面身受他生活的那个时代极其普遍存在的宗教
的熏陶和影响,另一方面作者本人对自由和个性解
放有着强烈的要求。然而,自始至终,霍桑站在自然
法则的一边,热情地赞美野蔷薇及人们对人生幸福
的追求和对自由的向往。本文拟从社会学及心理学
入手,对作者创作的心理历程及其在作品中的反映
略加探讨。
1 宗教思想与科学进步的冲突
在美国历史上,东部沿海地区的几个州特别是
马萨诸塞州的波士顿一带居住的大多数人,是在英
国受到迫害的非国教徒,即信奉加尔文教的清教徒。
到达新大陆后,他们在新英格兰建立了政教合一的
社会组织,对居民实行严格的思想控制。浓厚的宗
教气氛是新英格兰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特点。霍桑的
出生地萨来姆镇在美国历史上更以宗教迫害的“驱
巫”案而闻名,十七八世纪之交在那里发生了对上百
名教会异端分子和无辜居民的迫害事件。霍桑自幼
受到宗教气氛的熏陶,当地流传的宗教迫害故事对
他的思想和创作都有很大的影响。他曾在笔记中写
道“人人心中皆有恶”,并且还借人物之口表达了“难
道人人不是同一个恶根产生的么”的观点。然而,长
时期的令人窒息的宗教统治,难免使一些具有新思
想的反叛者产生极其强烈的逆反心理。欧洲大陆特
别是意大利流行的科学思潮对宗教束缚及传统观念
也产生了较大的冲击。身受先驱思潮及浪漫主义文
学思潮的影响,霍桑的思想逐渐地偏离宗教的影响,
并开始向宗教束缚发起勇猛的抨击。他开始揭露宗
教的虚伪及其对人性的迫害,讴歌最可贵的人性解
放及个人幸福。然而,众所周知,科学技术的长足进
步是当时资本主义发展的重要标志,可是霍桑由于
宗教意识和神秘主义观点的影响,对此并没有多少
深入的理解,而只是简单地把工业的巨大发展看作
一种邪恶势力,因而对人类征服自然界的斗争笼统
地抱怀疑态度。《红字》就是在霍桑这种极其矛盾的
心态下创作出来的。
2 宗教思想与自然法则的冲突
在《红字》中,霍桑大胆讴歌了人性的解放及人
们对自由幸福的强烈追求。他热情地赞美野蔷薇,
因为它与芬芳和自然美密不可分并具有野性的色
彩。他赞美珠儿的美和野性,因她是人性的产儿。
事实上,珠儿是野蔷薇的进一步象征。当问是谁生
了她时,她声称“:她根本不是造出来的,而是她母亲
从狱门旁边野蔷薇丛中摘取来的。”在对珠儿的描写
中,霍桑使之充满了人性自由的观念,并赋予野蔷薇
强烈的象征意义。霍桑是这样描写珠儿的无拘无束
的:
这个孩子简直不能守规律。她的降生已经破坏
了一条大法规,结果这生命的原质,即使美丽而光
辉,也全然是无秩序的,或许她有自己特有的秩序,
其间的变化和次序要点,是难以发现,甚至不可能发
现的。
这里珠儿成了人们所追求的反抗宗教束缚压抑
的一种象征,或者是一种力量。
海丝特是另一人性的象征。她是不拘小节、充
满激情、漂亮勇敢的年轻女性。他同自己不喜欢的
齐灵窝斯结了婚,她丝毫不掩饰自己对他的憎恶:
“我感觉不到爱情,而且我也没有假装过。”后来由于
和牧师丁姆斯代尔发生性关系并生下珠儿,被人们
称为邪恶与不道德,被迫带上具有侮辱性的红字。
她默默平静地接受了社会所赋予她的不公正,而作
者本人对海斯特对世俗道德的抨击则给予了充分肯
定:
多年来,她用异己的眼光看待人类的设置,看待
教士与立法者所设置的一切。她就像一个不开化的
印地安人,毫无敬意地批判一切———教士们的箍带、
法官的黑袍、颈手枷绞架、家庭和教会。她命运的趋
向使她成为一个自由人。在旁的妇女不敢踏进的领
域中,红字便是她的护照。
当海丝特劝说丁姆丝代尔逃离宗教信条,尤其
是当“她解开红字的扣针,从胸上解下来,抛到远远
的枯叶“间”的时候,她的人性突然清楚地显现在读
者面前,这里霍桑流露出令人难以置信的激情。当
海丝特“取掉那拘束着头发的一般规格的帽”并露出
她本性的时候:
而在一刹那之间,上天像是忽然微笑了,发射出
阳光来,向着朦胧的森林间,贯注着一道强光,像一
片绿叶都欣欣向荣,枯黄的落叶变成金黄色,萧瑟老
树的灰色树干也闪出亮光。
霍桑有自己的判断美德的标准:即美貌,自然和
青春。这也是他抨击海丝特的妙龄年华与齐灵窝斯
气衰力竭相结合的原因,尽管那是合法的结合。相
反,他对海丝特和丁姆丝代尔之间的相爱却寄予了
同情,虽然那不为宗教条律和社会法则所宽容。
海丝特以其对丁姆丝代尔纯洁无暇的爱与他发
生了性关系,这违背了社会法则却无悖于人性。她
独自忍受着屈辱,多年她一直居住在她曾经犯罪的
的地方,她不愿隐瞒自己的罪,并把诚实看作是一种
美德。她意识到无论什么样的人,只要他给人以帮
助,就能从他人那里获得尊重,从宁静中得到幸福,
从上帝那里得到安慰。她坚持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
人,并由此赢得了人们对她的原谅。许多人不再按
照原来的意义来解释那个鲜红的“A”字了。他们
说,那字的意义是“能干”。也就是说,海丝特以自己
的道德操行摆脱了自己的罪恶,成了人们心目中的
“天使”。霍桑对海丝特的刻画及“A”字的含义在人
们心目中的改变,无疑是向旧的传统宗教条律及神
秘主义的公开挑战。
3 宗教思想与社会法则的冲突
受时代的局限,霍桑不可避免地要受那个时代
宗教主义和神秘主义的影响。在《红字》的创作中,
霍桑从“恶”的观点入手剖析人类社会,一开始就提
出了犯罪问题。失足的女人海丝特·白兰必须佩带
象征耻辱的红字示众,但她始终不肯交代出同犯丁
姆丝代尔教长。作者通过几个主要人物的命运反复
探讨“罪恶在哪里”及“谁是真正的罪人”等问题。首
先是海丝特公开受到惩罚。可是她坚强地度过了多
年蒙受耻辱的生活,以德报怨,终于使胸前的红字变
成了德行的标志。其次是牧师,他怀着隐藏的罪恶
倍受折磨,可是最后终于拿出勇气认了罪,获得了道
德上的自新。而海丝特的丈夫,表面上是受害者,却
由于一心想报仇,罪恶的毒液浸蚀他的灵魂,使他变
得如同魔鬼一样。作者突出描写了这个人物的丑陋
形象和更丑恶的灵魂,旨在表明只有他才是真正的
罪人。霍桑在这些人物身上暴露了公开的罪恶以
后,又揭示了道义上的罪恶,这样步步深入,从中引
出结论:罪恶根深蒂固,与人类社会共存。
在《红字》中,丁姆丝代尔是一个受人尊敬的牧
师。他品行高尚,诚实且乐于助人。他深深地爱着
海丝特但却没有勇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换言之,
他不敢公开忏悔。他比海丝特承受的痛苦更甚,也
更受压抑。
在霍桑看来,齐灵窝斯的罪从两方面得到了反
映:
一是他违背了自然法则和海丝特的遗愿,从他和
海丝特结婚的那天起罪就开始了。霍桑认为齐灵窝
斯是有罪的、自私的,因为这婚姻是“错误而不自然
的的关系”。
二是齐灵窝斯的复仇。霍桑认为他的
复仇是道德上的罪。齐灵窝斯以其特有的痛苦变成
了魔鬼。正如丁姆丝代尔所言“:海丝特,我们不是
世界上最坏的罪人!世上还有一个人,他的罪孽比
这个亵渎神圣的教士还要深重!他阴险地侵犯了一
个不可侵犯的人心。”复仇等于犯罪,这当然是一种
狭隘的宗教观。实际上世上的复仇各不相同。有惩
罚罪恶的复仇,如基督山伯爵;有人性主义的复仇,
如哈姆雷特。至于齐灵窝斯的复仇,我们很难讲他
是罪恶滔天,尽管他缺少宽恕和爱心。坦率地说,霍
桑没有公正地赞美齐灵窝斯。至少齐灵窝斯在揭露
宗教伪善这一点上是对的,并且还付出了行动。当
然,齐灵窝斯没有彻底地揭露这一社会现象,就是宗
教的忠实信徒丁姆丝代尔也不得不承认“也许是这
样的”。霍桑或许不想让这一事实来左右自己,相
反,他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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