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该计划每4年批准一次。于批准当年和之后的5 年得以实施。目前实施的 1999 至 2004 年度的发展计划就是1999年年底被采用的 ,该发展计划包括教育各领域的发展措施、 教育水平、 教育与研究政策的要点解说以及资源的配给。芬兰政府、 教育部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属教育的中央管理层 ,负责制定并实施教育发展政策、 课程改革政策。教育部是全国教育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 ,主管全国所有的公立教育。该部负责起草教育立法 ,制定必要的改革和发展政策。教育部的职权范围包括教育与研究 ,大学与多科技术学院也归其管辖。该部还主管文化、 教会、 青年和体育部门。该部的工作具体由一些专业委员会来运作 ,其中有成人教育委员会、 高等教育评估委员会、 职业训练委员会、 国家体育委员会和青年问题顾问委员会。 [4 ]成人教育委员会负责调查和发展成人教育与培训 ,就该工作拟订形势报告 ,提出改进方案等。高等教育评估委员会帮助高等教育机构与教育部处理有关公共高等教育评估的事务 ,并促进对高等教育机构评估的研究工作。职业训练委员会的任务是计划并开展面向职业的教育与培训 ,通过与教育部及国家教育委员会的合作促进教育与工作生活的联系和相互作用。国家体育委员会负责跟踪、 了解体育领域的发展情况 ,提出体育发展的建议 ,就如何使用体育拨款提出动议 ,并对国家行政部门在体育领域实施的措施进行效果评估。青年问题顾问委员会投身于提高青年生活状况的各项事业 ,并与各种各样能够解决青年问题的机构全力合作。该委员会委托这些机构制作一些报告用于了解青年的生活状况、 社会地位、 态度以及其它事关青年事务的重要问题。如 ,每年一次的青春期变化调查可以了解到年轻人的观点变化情况。
与教育部紧密合作的国家教育委员会是一个具体负责调查教育质量状况、 掌握教育方案实施态势、 拟定各种教育发展计划和课程改革政策的专业委员会 ,其职责范围包括初、 中等教育以及成人教育与培训。该委员会依照与教育部就教育目标达成的协议 ,及时把握教育目标、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的发展状况。协议每年制定一次 ,其中涵盖了教育部分派的各项任务。该委员会还负责起草和批准国家的核心课程和资格条件 ,评估芬兰的教育体制 ,但不包括对公共高等教育机构的评估。另外 ,它还帮助芬兰教育部筹划课程发展政策方案。该委员会下属的管理、 监督部门由学校、 地方政府机构、 教师和社会合作伙伴等方面的代表组成 ,负责对该委员会实施管理和监督。显然 ,芬兰普通高中的课程目标、 课程框架、 课程实施策略、 课程评价要求、 高中生毕业资格的认定等方面的政策 ,皆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具体规划 ,经批准 ,再向全国颁发 ,各地遵照执行。
2.省级行政管理 芬兰实行区域行政管理 ,共分6个行政管理区域 ,称为省。各省都有一个总的行政管理机构 ,即省政府 ,该机构在上级部门的指导、 监督下履行在不同行政管理领域的职责。有关教育与文化管理、 体育与青年问题的事宜 ,省政府受国家教育部的指导和监督。各省教育和文化部负责处理各省属国家教育部管辖的事务 ,受省教育和文化事务顾问领导。该部首先要保证国家教育发展政策、 课程改革政策在本省富有成效的实施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组织学校教育、 贯彻国家课程计划、 协助评价课程学习效果、 促进各学校间的教育合作。另外 ,它还要规划教育与区域经济的联系 ,拟定本省教育发展的计划 ,加强教育的地方化、特色化。普通高中方面尤其如此 ,怎样改善地方本位的课程开发 ,如何帮助、 引导、 支持各高中设计优质的地方课程 ,既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 ,又能满足高中生的兴趣爱好 ,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 ,已成为各省教育和文化部目前较为关注的一个问题。
3.地方行政管理 履行地方行政管理权的是各自治市 ,其管理工作遵照地方政府法案进行。芬兰共有 448个自治市 ,其中109个是城市型自治市。各市通过大选组成市政会 ,由其行使最高市政权力。市政会具体承担本市的行政管理工作。自治市的教育机构依照地方政府法案的总则行使职能。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市教育委员会。 地方政府负责创办当地的基础教育并承担部分财政经费 ,其任务是为所有符合义务教育年龄条件的儿童 ,包括那些有智力或身体障碍的儿童 ,提供一个适合其能力进行学习的机会。几乎所有提供基础教育的学校都是由地方政府设立的。 除了创办教育 ,各地方政府一般还负责为中小学生提供社会福利性的服务。在特定的情况下 ,地方政府必须为小学生提供其所必需的护送之类的服务。福利性的服务还包括免费学生餐、 卫生保健、 牙齿保健以及由学校福利官员和心理学者提供的各项服务。普通高中的课程管理方面 ,市教育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在于保障国家课程的贯彻、 落实 ,为各高中提供课程实施的必要的硬性条件和服务 ,帮助进行教师培训 ,协调教育机构之间的合作 ,促进学校课程评价的改善 ,指导校本课程的开发。
4.校级行政管理
芬兰的普通高级中等教育的立法并没有规定有关普通高中行政管理的条款 ,不过地方政府法案有关行政管理的总则一般可以适用于由地方当局所办的普通高中。因此 ,地方当局所办普通高中的学校行政管理与初等教育机构一样 ,可以由当地政府通过行政规章和议事程序予以确定。其中 ,必须的要求是提供普通高级中等教育的机构必须有一位主管校长 ,有一个拥有学校发展决策权的校务委员会 ,另外还须有一个由学生组成的自治的学生团体 ,该学生团体的任务是促进学生之间广泛的合作和学习任务的完成。
可见 ,芬兰普通高中拥有较大的办学自主权 ,每所学校在基本落实国家核心课程框架的基础上 ,都可依据地方经济发展的条件、 需求 ,结合本校师资的特点和可能 ,兼顾学生的基础与兴趣 ,设计赋有学校特色的专业学程、 应用性学程 ,拟定个性化的学校课程计划。在这样的学校课程计划中 ,课程开设的顺序、 各类学程课时的配比、 课程实施策略、 教学工作的要求、 课程自我评价的方法皆可有与它校不同的措施。一所学校课程计划的制定 ,主要决策权在由校长、 其它行政人员、 教师、 学生、 家长、 社会人士代表等组成的校务委员会。
注释:
[1 ] http :/ / www. cy ol . net/ gb/ edu/ 2000 - 12/ 18/ content-132204. htm.
[2 ] National Board of Education. (1994) . Framework Curriculum for the Senior Secondary School .Helsinki .
[3 ] National Board of Education. (1994) . Framework Curriculum for the Senior Secondary School . Helsinki .
[4 ] National Board of Education. (2001) . The Education System of Finland :2001. Helsink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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