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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代写:法律英语翻译的技巧与翻译策略研究

论文作者:英语论文网论文属性:职称论文 Scholarship Papers登出时间:2011-12-06编辑:huangtian2088027点击率:2759

论文字数:3748论文编号:org201112062241014255语种:中文 Chinese地区:中国价格:免费论文

关键词:法律英语翻译原则

摘要:笔者就英语翻译中的法律问题翻译进行了详细的研究与思考,并就法律英语翻译的问题提出一些解决对策。

论文代写法律英语翻译的技巧与翻译策略研究

 

摘 要:随着我国对外交往日益频繁,法律英语翻译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实践中法律英语翻译有着各种不同的技巧与方法,但翻译的准确、同一、精炼、规范等原则却必须共同遵循。

 

关键词:法律英语 翻译 原则

 

Abstract: With the frequent contacts between China and western countries, legal English translation begins to play a more and moreimportant role in i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principles in legal English translation. They are principle of accuracy, principle of identity,principle of conciseness, principle of standardization, etc.

Key words: legal English; translation; principle

 

一、准确性是法律文体翻译的根本

我国著名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翻译界的老前辈严复根据自己的翻译实践,曾提出过“信、达、雅”翻译标准。“信”即译文要忠实于原作内容,这个翻译原则在法律文体的翻译中非常重要。法律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要使人们准确理解法律内容,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那么在“有法可依”这个环节上,就必须使法律条文的表述做到明确无误。律语言必须准确、确凿、严密,这是法律的社会职能决定的,也是法律语体区分于其他功能文本的根本特点。

法学家的文字表述必须比其他所有的人的文字表述更加准确。大多数作者都可指望其著作被善意地阅读,即人们能以一种虔诚之心去读懂她的内容。然而,对一些读者,法学家却总是怀着一种惶恐之心去撰写其文,有的人心怀叵测试图在合同文本中钻空子以规避其违约责任,耿耿于怀的继承人则希望以一种能够推翻遗嘱人意愿的方式来宣读遗嘱;刑事被告则企图歪曲法律条文以使罪行逃脱法网,所有的人都为了自己的目的而试图曲解文义。”[1]Henry Weihofen所说的这些情况在实践中时有发生。比如有的译者在涉外销售合同的翻译中把“earnest money”即具有担保性质的“定金”译成“订金”,以致在外商违约时,“订金”被解释为预付款,使外商逃脱了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又如:陪审团宣告被告谋杀罪不成立。译文: The jury acquitted the respondent of thecharge of murder.分析:该句中的“被告”一词应用“theaccused”,而不能用“respondent”,因为“respondent”指的是民事案件的答辩人即被告,尤指离婚案的被告(defendant in acivil case, especially, in a divorce one),而“the accused”则是刑事案件的被告(the person charged in a criminal case)。实际上,“原告”和“被告”在译成英文时因不同的案子而使用不同的词语。民事案件的“原告”和“被告”分别为“plaintiff”和“defendant”;离婚案件的“原告”和“被告”分别为“petitioner”和“respondent”;海事案件的“原告”和“被告”分别为“libellant”和“libellee”;刑事案件的“自诉人/公诉人”和“被告人”则分别为“private prosecutor/publicprosecutor”和“the accused”。不难看出,如果译者不熟悉这些词语,就很难准确反映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法律文书的内容往往涉及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文中用语常常采用“必须”、“应”此类表示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肯定明确的情态动词。然而英语中此类情态动词的意思较为相近,往往被混淆误用。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合营企业所需的机器设备……在同等条件下,应尽先在中国购买”。本条条文却被译成“…a joint venture should give first priority to Chinesesources”。译文中以“should”来译“应当”,似有不妥。其理由有两点,一是因为“应”在法律条文中就是“must”,“have to”即汉语“必须”之意。而“should”在此方面的意味不及“must”和“have to”强,甚至尚不及“ought to”强。二是因为“should”表示法律义务,只表示一般义务或道义上的义务,而“shall”在法律文件中有其特殊的含义,意为“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带有指令性和强制性,是一种法律义务,不如此则产生违反法律义务的后果。由此可见,原译文用“should”来强调当事人的责任和义务,并没有体现合营企业在此问题上所承担严格责任,从而有损法律的严肃性。相反,此处以“shall”来代替“should”,更能明确当事人的义务。可见法律译文的准确是法律翻译的根本,而翻译失真则是法律翻译的大患。法律文体的翻译必须步步为营, 层层设防,以免被人钻空子,任意歪曲利用。法律文体的翻译那怕是微小的失误,都可能在经济上、政治上造成极大损失。

 

二、法律英语翻译同一律原则法律文字之汉译英,为了维护同一概念、内涵或事物在法律上始终同一,避免引起歧义,词语一经选定后就必须前后统一。在法律翻译中只要认准并用准了某词语,就千万别怕反复使用这一词语。Henry Weihofen在其所著《法律文体》一书中告诫英语法律起草工作者的下面这句话,对汉语法律英译工作者也是很有帮助的: Don t be Afraid to Repeat the RightWord!其所以然,旨在保证法律文字的准确。他说:“Exactness often demands repeating the same termto express the sameidea. Where that is true, never be afraid of usingthe sameword overand over again. Many more sentences are spoiled by trying to avoidrepetition than by repetition.”[1]如果您怕重复用同一个词表示同一个事物或概念有伤文彩,那您肯定会牺牲法律的精确性(precisiveness)

例2:被告(宝洁公司)从未以任何方式向原告(雇员)施加精神压力。被告可以拿走原告的文档和他使用的电脑,这是公司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其目的是防止公司的商业秘密被泄露。[2]译文:... the defendant (P&G) never exerted any spiritualpressure in any form on the claimant, the defendant was free to takeaway all the plaintiff s files and the computer he had been using,strictl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mpany s stipulations, and that suchactions were aimed at preventing the company s trade secrets frombeing disclosed。分析:译文中对原文中的“原告”用了两个不同的词,即“claimant”(索赔者,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讲,它是指仲裁案件中的“申诉人”)和“plaintiff”(原告),这在翻译法律文件时是不允许的。否则,读者会以为是两个不同的主体。同样的道理,“未成年人”在英文中有“i论文英语论文网提供整理,提供论文代写英语论文代写代写论文代写英语论文代写留学生论文代写英文论文留学生论文代写相关核心关键词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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