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诗歌翻译中的英汉语词义和语篇的结构差异及其表现 [2]
论文作者:佚名论文属性:短文 essay登出时间:2009-04-03编辑:黄丽樱点击率:3210
论文字数:5800论文编号:org200904031859378073语种:中文 Chinese地区:中国价格:免费论文
关键词:词语语篇衔接连贯组合英汉互译
见,是典型的汉语语篇。其特点是言简意赅,但语义在概括中不免流于模糊。译成英文时,稍有不慎,译文则成为英文中的破句或电报语。由此可见,汉语易于自由表达,但难于准确理解。为了进一步说明问题,我们再以一组汉译英诗语篇为例:
例 3. 王维的《鸟鸣涧》
人闲桂花落,
夜静春山空。
月出惊山鸟,
时鸣春涧中。
译文 1①: Bird-Chirpping Hollow
The light beams of the moon on the earth softly rain,
The night is quiet, the spring mount empty,
The moon's up-rise the birds doth frighten
To cry now and then in the springtide hollow.
译文 2②: The Dale of Singing Birds
I hear osmanthus blooms fall unenjoyed;
When night comes, hills dissolve in the void.
The rising moon arouses birds to sing;
Their fitful twitters fill the dale with spring.
译文 3③: Bird-Singing Stream
Man at leisure. Cassia flowers fall.
Quiet night. Spring mountain is empty.
Moon rises. Startles--a mountain bird.
It sings at times in the spring stream.
三首诗均出自名家之手,不同的译本不仅反映出译家对原诗的不同理解,而且体现了英汉两种语言截然相反的语言本色。汉语的主观概括,以少胜多,词约义丰的特点,造成汉诗诗意模糊,难于精确理解。而英语客观明晰,以多胜少,词丰义微的特点又使英诗诗意具有明朗的色彩。这样,它们就带来了汉诗英译时表达上的障碍和难度。正因如此,三个译本至少在三个方面处理手法不同。
其一、用词多寡和语体的选择从译文1到译文3,用词愈来愈少,以第3个译本为最。语体上,译文3简洁朴素,最为忠实原诗。其二、词的单复数形式的选择
译文1与译文2比较一致,两者对“鸟”字的译法均为复数。而译文三却独自选择单数形式,这样它的译文较好地译出了原诗创造的静谧的意境。由此可知,汉语词义的概括含蓄,在诗歌创造中为优势,在译诗中却是暗礁。这是因为汉语的词义结构形式为“二合一”型,词中不包括附加概念或语法成份,其主体概念和附加概念在词的结构形式中无法体现,二者没有界线,所以词义模糊,其确切意义待定,主观性大。相反,英语的词义结构形式是“一分二”型的,词中主体概念和附加概念体现明显,所以词义客观明晰,其选择的随机性小,如单复数,就只能二者取一,不能象汉语那样兼而有之,含含糊糊。其三、词组义的选择三个译本中“时鸣”一词的译文大异其趣。译文1选用的是To cry now and then,其中cry 是与前行诗中的frighten相照应,但与整首诗的原意有出入。译文2与译文3,译法大略一致。译法见仁见智。译文2在选词上更生动,具体,准确,但音节数目略多,又用了复数。它的译法为Their fitful twitters,同时为了押韵的缘故,诗中前一行多用了To sing一词,语义略显重复。译文3虽然在“鸣”字上选词略逊一筹,但与整首诗的原意和情趣一致。它的音节数目和抑扬顿挫在三个译本之中最能接近原诗的平仄协调的韵律和用词朴素的风格。整首译诗除用韵上没有象译文3那样顽强地追求外,在内容和形式等多方面堪称是最切近的译文。其四、诗篇的结构选择3个译本中译文2最为完整,传达诗意自然连贯。对于译文3有的译论家在点评时,指出该译文略似英文电报的语气。我们认为,这是因为译者在译诗时,为照顾原诗简洁的文体风格。在翻译此诗时,最低限度地使用了英语中的语法词或逻辑词等的缘故。全诗除标点符号外,26字之中语法功能词仅占5个。所以说译诗较好地呈现了汉语诗篇偏“瘦”的特点,避开了英语因为使用功能词、语法词、逻辑词等与诗意相关不大的词而造成的诗篇偏“肥”的障碍。另外,三个译本“惊”字的译法,译文2最为恰当。译文3用Startles--不仅与译文2的Frighten一样有不足的一面,同时使该行的节奏略显雕砌。对此,是否可考虑用Amazes--一词。因为startles与amazes相比,虽同为惊讶一意,前者含有消极意义,后者却为积极意义,而且它用在诗行里后节奏更自然。在节奏上,译文3在此行节奏与译文2相比略次。首行的fall字后,从节奏的角度看缺少一个音节,若能用lay
down一词则轻重节奏更趋完整。众所周知,在英语世界广为流传的《Father,I adore YOU》的颂歌中,“我全所有奉献给您”一句原文为I lay my life before YOU 为妇孺皆知,所以lay字的诗意与fall相比毫不逊色。再译时译者对此可否考虑。
结束语
以上我们通过对词、词组及英译汉诗的分析,重点讨论了英汉语两种语言在词义结构和语篇结构在形式上的差异。语义上的差异为静态的,语篇上的为动态的。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和基础,后者是前者的发展和运用。
在语义上,英语词汇客观明晰,以多带少,但并不冗余。它的语义是分解型的。英语一字能说通的,两字则可说清,三字则可说透,它有一种一分为二,二分为三,三分为多,以至无穷的趋势。例如英文措辞diction可为in words还可再变为in the choice of the words,但意义相近。汉语词汇主观概括,以少替多,但并不短缺。汉语的语义是浓缩型的,它有一种多言不如少言,少言不如无言的轻贱言语的传统。英语语篇衔接严谨,语句内外充满了衔接的逻辑词、语法词、功能词等。语义连贯诉诸理性,因而语篇易长。它具有科学型语言的特质;汉语连贯紧凑,语篇内的句子及句与句直接组合,少逻辑连接成分。语义连贯诉诸意向,因而语篇易短。它具有艺术型语言的禀赋。
最后,应当指出的是上述两种差异仅是英汉两种语言的本色而已,并非是绝对的此有彼无,而是相对的此强彼弱。民族语言之间的相互渗透,相互影响是过去、现在及未来语言发展的规律和趋势。认识这两种显著的差异,对我们的英语学习和包括汉诗英译在内的英汉互译都有一定的启示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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