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事洞明皆学问。翻译更是一门高深莫测的学问。翻译之事只有更好 ,没有人敢言最好。翻译总体来说是份卖力不讨好的差事 ,译得好是原作者的功劳 ,译得不好挨批的总是译者。有些译界名家也有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的现象 ,结果贻笑大方。翻译是逼人谦虚的职业。尽管难 ,仍需有人来做。做翻译的人做到行家里手的却凤毛麟角。译文神形兼备 ,优美流畅可供人欣赏的是艺术品 ,这等翻译功夫可不是能学得来的。我们只讲译者能用责任心可以做到的一点:正确。虽然这已不是易事 ,可这是翻译的下线。
一、 人名的翻译人名的音译似乎是翻译里最容易的事。音译时只要遵循译文读音与原文的发音一致就行。Lily 音译成 “莉莉” 就行 ,译成 “丽丽” 也不错。可就是音译人名也出现了不少错误。如 Uncle Sam译成 “山姆大叔” 就不妥。没翘舌音的 Sam在译成了 “山姆” 后出现不应有的翘舌音 ,译成“萨姆” 才对。Steven 译成 “史蒂文” 也犯了类似的错误。Edward 译成 “爱德华” ,Holms译成 “福尔摩斯” 都带有译者的地方口音 ,不符合规范。而 Eisenhower 译成“艾森豪(尔)” 比通行的 “艾森豪威尔” 更恰当。现行的译法存在译字母而不是译音的现象。至于 Lucy 译成 “露茜” 则是一个将错就错的典型。 “茜” 原本只读 “欠” 音 ,不知哪位译者硬让 “茜” 读 “西” 音 ,大家以讹传讹 ,居然还被词典应时顺势地采用了 ,于是 “茜” 就成了多音字。倘若有人强调 “茜” 字只读 “欠” 音 ,那不是少见多怪的问题 ,而是顽固不化 ,不知与时俱进了。于是借它的东风 ,“南茜” 、 “茜茜公主” 就堂而皇之大行其道了。译者碰到英语中直接借用的欧洲人名 ,容易按英语读音音译 ,译出来后可能会错得离谱 ,因为各国文字发音有些大不相同。音译有时不可能百分之百准确。译者的责任是请教内行 ,译得尽量近似读音。译人名还涉及到各国取名的文化习惯。西方人常有小名 , 如 William 叫 Bill , Katherine 叫 Kate 等等。翻译小名有时要加注 ,否则有些读者会以为是两个人。艾伦•坡则是一个流行甚广的误译。坡的原名为 Edgar Poe ,而Allan 是他养父的姓 ,后来才插进去的。坡的名字不是Edgar Poe 就是 Edgar Allan Poe ,绝不可能称为 AllanPoe。欧洲其它各国的人名制度也不相同 ,也应略知一二 ,否则就要闹笑话 ,西班牙人母姓在最后 ,父姓是倒数第二个。写 《唐• 吉诃德》 的小说家全名是 Miguel de CervantesSaavedra ,看来好像姓 Saavedra ,实际上姓 Cervantes。又如匈牙利人的本文出自www.51lunwen.org,在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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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原文的理解翻译必须有扎实的外文功底 ,能把原文读懂、 读透 ,这也是翻译的首要前提。学一门外语已不容易 ,有古代语、 有现代语和外来语。而英伦三岛屡遭外族统治 ,文字变化更大。还要知道源语中无所不包的学问。何况还有些原文牵涉到几门外语。译者往往 “手不离词典 ,冷汗不离身” ,翻译还会出现百密一疏的现象 ,造成 “差之毫厘 ,谬以千里” 的尴尬局面。吃透原文 ,并非易事。原文涉及的知识博大精深 ,包罗万象。人生有限 ,学海无涯 ,穷其一生 ,也难无所不知。饱学之士的才识也是需要不断补充的。各种常识 ,行业惯例 ,天文地理 ,宗教典故 ,都得懂。一个人既要做杂家 ,又要做专家 ,这辛苦只有自己知道。一个人的知识面就像雪球 ,球越大 ,接触的未知空间就越大。做翻译的人 ,越翻译 ,不懂的知识面就越广。译者不可能事事洞明。译者的责任就要勤查词典 ,勤向专家请教。翻译时生字反倒不容易译错。错就错在一些似是而非的字面上。英文有时字面欺人。例如 He is a goodsport 不能译成 “他是一个技能好的运动员” 其实是 “他(尤指在困境中)开朗大度 ,讲交情” 。 《李尔王》 中的肯特伯爵就能用这个句子描述。又像 He never left his officealone不应译成 “他从不单独离开办公室” 而应是 “他总在管他办的事 ,从不懈怠” 。此外 , ultimate source 不能是“最后的来源” ,而是 “最早的来源” 。 “The Senate mustratify the treaty.” 译成 “参议院必须批准这一条约” 违背常识 ,应译为 “这一条约须经参议院批准” 。如果确切地理解了 more 的意思就知道 “sending more troops to Iraq”就不应译成 “向伊拉克派谴更多的部队” 而应是 “向伊拉克增派部队” 。如果原来派去的是 3000 人 ,现在决定再派 700 人去。就不是 “更多” 而是在原来基础上 “增派” 。像foreign aid 在不同上下文中既可译成 “外援” 也可译成“对外援助” 。 “The king (指约旦国王侯赛因) didn’ tcome to join the Israeli - Palestine Summit in Washington.”这句话很简单 ,没有语法难点 ,但译成 “侯赛因国王没有前来(美国)参加华盛顿举行的以巴首脑会晤” 却不对。事实是侯赛因国王几天前就抵达美国了 ,但他此行目的不是谈判而是治病。因此此句的正确译法是 “侯赛因国王前来美国不是为了参加在华盛顿举行的以巴首脑会晤。 ”曾有人把一篇文章的题目 On a Scientific Approachto Metaphysics (论以科学方法探讨玄学)译为 “科学接近玄学论” 。原因是对 approach 一词的误解。此处 ap2proach的意思是 “处理问题的方法” ,而不是 “接近” 。而Drawing room不是 “画室” ,而是 withdrawing room 的缩略 ,说的是饭后女士们退到这里 ,留下男士们继续饮酒。还有一个常用词 measure也是个陷阱 , a measure of relief不能译为 “一项救济措施” ,而应译为 “一定程度的宽慰” 。“Wealth is not a measure of happiness.” 不能译 “财富不是实现幸福的措施” 而应译为 “财富不是衡量幸福的标准” 。而美国国会通过的 measure则应译成法案。至于把 The Time 译成 《泰晤士报》是典型的 “以讹传讹” 的例子。Time 与 Thames原本不相干的两个事物 ,被牵强附会地翻译拉在一起 ,居然得到大家的认可。到了现在有理也说不清了。居然a virgin voyage 可译作 “处女航” ,当然就有 “处女作” 之类的了。译者对 virgin 的义项 “首次的 ,初次的” 视而不见 ,偏偏就不译成 “首航” 。现在也有词典增添了新义项 “比喻第一次” ,更是为这种误译正了名。现在谁要是对此提出异议多半是自找没趣。自从有人把 dry wine 译成 “干葡萄酒” 之后 ,引出了一大帮 “干” 姓家族:干白 ,干红 ,干啤。其实酒是液体怎么会“干” 呢 ? 本是译者择义不当的误译。译者对 “无甜味(或果味)的” 这一义项视若无物 ,自作主张地把 “无甜味的葡萄酒” 译成 “干葡萄酒” 。而时至今日 ,谁又能说译者错了呢 ? 只希望 “始作俑者” 在推出一种用语时尽量周密考虑 ,等到生米煮成熟饭 ,再要改回来也难了。积习一旦形成 ,大家见怪不怪了。 透彻理解原文 ,是做翻译的最基本的要求 ,舍此就根本谈不上翻译。许多看似简单的词下笔译仍然要谨慎。如 rose 译成玫瑰还是蔷薇 ,orange译成柑还是橙 , snail 译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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