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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论文网:法律英语的语体特点与长句翻译技巧论述 [2]

论文作者:英语论文网论文属性:职称论文 Scholarship Papers登出时间:2011-11-30编辑:huangtian2088027点击率:3547

论文字数:5068论文编号:org201111300755512888语种:中文 Chinese地区:中国价格:免费论文

关键词:法律英语长句翻译方法论语体

摘要:本文针对法律的语体特点对法律英语翻译进行了研究与思考,同时也对长句翻译进行了一定的研究。

一些特殊概念,如unjust enrichment,在我国法律中还没有一个专门法律术语来表达其准确含义,只有民法中的“不当得利”和其内涵大体相当。由此可见,翻译的过程重在理解原文,同时在此基础上恰当地用目的语来表达其含义,以便让法律英语的读者和汉语的读者都能理解其含义。

关于具体翻译手段,柯平、刘宓庆等总结了当代翻译理论中的翻译技巧与手段,包括翻译中的常规手段和变通手段两类,具体而言,前者有对应、同步(或直译、形译、音译),后者则有分切、转换、转移、还原、阐释或注释、融合及缀合、引申、反转、替代、拆离、替补、增补、省略与重复、重构和移植等。[14]西方学者则以不同的术语概括了翻译的方法,最典型的莫过于美国翻译学者温努提(Venuti)所归纳的异化翻译法和归化翻译法。当然,中外翻译名家关于翻译方法的上述明显的不同提法并非暗示不同的翻译手段,因为归化翻译法可以包括语义引申、阐释、增补、重构等,而异化翻译法则包括了音译、形译、直译方法等。实际上,由于中国和西方学者所作的抽象概括的方法各有所长,所以如果能把两者结合在一起,将会是较为理想的组合。故此,笔者将结合实例,分析法律英语长句的常见翻译方法的运用。

实例1.The judicial authorities shall have theauthority, where party has presented reasonablyavailable evidence sufficient to support its claimsand has specified evidence relevant to substantiationof its claims which lies in the control of the oppos-ing party, to order that this evidence be producedby the opposing party, subject in appropriate casesto conditions which ensure the protection of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 Article 43 Evidence.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RIPs))[15]

本句图解见图1。从结构上看,这是一个含有两个状语(从句)的主从复合句。主句中包含一个较长的宾语从句;主句的条件状语从句又蕴含两个并列谓语,而且将主句从中“斩断”,这顿时增加了本句的复杂性;主句的另一个位于句末的状语较明显,但其又含有一个后置定语从句,故使本句更难理解。透过图解分析,容易看出原文中的核心句为“The judicial authorities shall have the au-thority...to order that...opposing party”,用同步法可顺译为“司法当局应有权在……条件下,责令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论文英语论文网提供整理,提供论文代写英语论文代写代写论文代写英语论文代写留学生论文代写英文论文留学生论文代写相关核心关键词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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