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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写英语论文范文:法律英语语言的法律效应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索

论文作者:英语论文论文属性:职称论文 Scholarship Papers登出时间:2011-12-04编辑:huangtian2088027点击率:3836

论文字数:8546论文编号:org201112042039317071语种:中文 Chinese地区:中国价格:免费论文

关键词:法律英语语言特征语用分析等效翻译语境意义

摘要:笔者以法律英语的法律效应为研究的对象,对英语语体的翻译译文进行了一定的分析与研究。

代写英语论文范文:法律英语语言的法律效应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索

 

摘 要:在语用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分析法律语言翻译中的各种语用问题,探讨了法律英语语用翻译中“等效翻译”的具体矛盾,从而揭示出法律语言翻译应当遵循法律语言的文体特征,在翻译中要准确地了解和把握原文的“语境意义”,对原文进行语境、语域、语体以及语用逻辑的分析,同时也要把握好译出语(汉语)表达的法律语言风格,才能使翻译的译文不违背原文的语义宗旨,才能使译文更加体现原文的法律语言精神,起到法律语言应有的法律效应。

 

关键词:法律英语语言特征 语用分析 等效翻译 语境意义

 

一 法律英语的翻译问题

在法律英语的翻译中,出现的问题俯拾皆是。陈忠诚在《法窗译话》中就提出许多法律英语误译的示例,在谈到“common law”是不是“普通法”时,就提到了翻译要“具体词义具体确定———具体词语具体翻译”的原则。通过分析比较,陈先生指出,把common law译成“共同法”更切合原意,或者译成“普遍法”也比“普通法”略胜一筹。因为“英国的common law是以其区别于前此英国各地各种各样不统一的习惯而使之统一为在全国各地共同使用为其特征的”。[1]译成“普通法”可能会使人想到有另一法学概念“特别法”。看来,翻译还得注意不同文化语境对词语的影响。在1996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简明英汉法律词典》和2000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新编法律英语术语》(New Glossary ofEnglish LegalTerms)中,就出现了许多误译、译义不全或不精的现象。如:把Indian Law译成“印度法”,实属语用误译。原文的解释是: areaof law relating toNativeAmericans,应该译为“印第安法”才对。

我们知道, Indian在美国指“印第安人”,美国的法律中怎么会有“印度法”呢?这就是不考虑语境的误译;把title (ownershipofproperty, a term used in property law to denote the composite of facts thatwillpermitone to recoverorto retain possession of a thing)译成“称号、头衔”,同样是语用翻译失误,其实是“所有权”的意思,如: good and clear title,普通可以理解为“好的、清楚的名称”,可是在法律语境下,其意思是“有效的、完整的和毫无争议的所有权契据”;把premises ( land and its appurtenances,and or a portion thereof and the structure thereon)译成“前提、序言”,也是语用失误,在法律语境中指的是“某一地产及其建筑或附属物”;把house (a building for human being to live in; thebuilding or partof a building)译为“议院、大楼”,也是不考虑语境的误译,在法律语境中,指的是一种promises,但该词典的释义跟法律没有关系;把natural child (any child by birth as op-posed to an adopted child)译成“私生子”,只对了一半,因为在汉语里,“私生子”仅指非婚生子女,在英文里,这个词不仅指非婚生子女,也指婚生子女,意为“有血缘关系的子女”,有别于领养的子女,如果译成“亲生子女”,倒比较贴切。

可见,法律英语的翻译,不能不考虑法律语境知识和跨文化交际的语用知识。在翻译中,首先有必要了解法律英语语言的特点,进行语用分析,然后再进行语用合成。翻译才可以做到语义对等、风格对等、语用对等的等效翻译。就是说,要了解词语的“语境意义”,准确地了解和传达词语的语境意义,才能做到语用等效翻译,因此,准确的体现词语的“语境意义”是法律英语翻译中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

 

二 法律英语语言特征及其翻译

1.语言风格特征从语言风格上说,法律语言是规范、正式、庄重、严谨和朴实的语言。翻译时,一定要注意这种语体风格的分析,使风格信息对等。如: The sellermust at his own expense provide the buyerwithoutdelaywith the usual transportdocument for the agreed portofdestination.这一句语言之正式和规范程度,一望便知。在翻译时,首先进行语境语用分析,然后进行语用合成,译文也要有对应的语体风格与之对应:“卖方应自付费用、毫不迟疑地向买方提供表明载往约定目的港的通常运输单据”。[2]

2.语义表达特征从语义表达上说,语义信息要表层化。就是说,法律语言的内容要字面化、外部化,即:“法律语言所承载的信息就是语言文字表面所传达的信息。”[3]法律语言的字面意思要单一化,不能产生引申义和歧义,不能具备深层结构的信息。否则就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误会。因此,对原文要进行适当的语境语用分析,对译文要进行得体的语用合成是必要的。如: Ifwithin thirtydays after receiptby a party ofa proposalmade in accordancewith paragraph 1 the partieshave notreac-ted agreementon the choice of a sole arbitrator, the sole arbitrator shall be appointed by the appointingauthority agreed upon by the parties.译文是:“如果当事人一方收到按照第一款提出的建议后三十天内未能就遴选独任仲裁员达成协议,则应由当事人所约定的指定机关任命独任仲裁员。”这句话里的意思十分明白,清楚地阐述了遴选独任仲裁员的规定。语义信息表层化,没有产生引伸义。翻译也就自然按照字面意思去理解和译文合成。

3.文字应用特征从语言文字上说,语言准确、周密,具有保守性和确凿性,不能产生任何误解或歧义的现象。因而法律语言就形成了自己的独特语言程式,并在实践中保持着这种程式的相对稳定性,这就是文字应用的保守性。如: No Person shallbe aRepresentativewho shall not attained to the age oftwenty fiveYears, and been sevenYears aCitizen of theUnited States, andwho shallno,t when elected,be an Inhabitantof thatStates inwhich he shallbe chosen.在此法律条文中,用了几个具体的词语来说明什么样的人能任众议员,即: age of twenty fiveYears, sevenYears aCitizen ofUnited States, Inhabitantof thatState,这使得语言准确、严谨,不会产生歧义。在法律语言的简化中,为了使语言不会引起误解或多解,我们可以把engage in the transfer of land by unlawfulmeans (非法转让土地)简化为transfer land unlawfully,但没有必要把in accordancewith the principle改为on the prin-ciple,这也是文字的稳定性或保守性所致。为了使语言具有确凿性,文字应用就要回避其模糊性,回避那些有时又不得不使用的模糊性词语。不过,使用模糊性词语可以增强语言表达的灵活性。翻译时必须认真对待这种模糊的语言。一般采取的方法有:对等翻译;增词法;变异译法;省略法;具体情况具体处理。[3]如: If asentence of imprisonment is imp论文英语论文网提供整理,提供论文代写英语论文代写代写论文代写英语论文代写留学生论文代写英文论文留学生论文代写相关核心关键词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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