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论文网

留学生硕士论文 英国论文 日语论文 澳洲论文 Turnitin剽窃检测 英语论文发表 留学中国 欧美文学特区 论文寄售中心 论文翻译中心 我要定制

Bussiness ManagementMBAstrategyHuman ResourceMarketingHospitalityE-commerceInternational Tradingproject managementmedia managementLogisticsFinanceAccountingadvertisingLawBusiness LawEducationEconomicsBusiness Reportbusiness planresearch proposal

英语论文题目英语教学英语论文商务英语英语论文格式商务英语翻译广告英语商务英语商务英语教学英语翻译论文英美文学英语语言学文化交流中西方文化差异英语论文范文英语论文开题报告初中英语教学英语论文文献综述英语论文参考文献

ResumeRecommendation LetterMotivation LetterPSapplication letterMBA essayBusiness Letteradmission letter Offer letter

澳大利亚论文英国论文加拿大论文芬兰论文瑞典论文澳洲论文新西兰论文法国论文香港论文挪威论文美国论文泰国论文马来西亚论文台湾论文新加坡论文荷兰论文南非论文西班牙论文爱尔兰论文

小学英语教学初中英语教学英语语法高中英语教学大学英语教学听力口语英语阅读英语词汇学英语素质教育英语教育毕业英语教学法

英语论文开题报告英语毕业论文写作指导英语论文写作笔记handbook英语论文提纲英语论文参考文献英语论文文献综述Research Proposal代写留学论文代写留学作业代写Essay论文英语摘要英语论文任务书英语论文格式专业名词turnitin抄袭检查

temcet听力雅思考试托福考试GMATGRE职称英语理工卫生职称英语综合职称英语职称英语

经贸英语论文题目旅游英语论文题目大学英语论文题目中学英语论文题目小学英语论文题目英语文学论文题目英语教学论文题目英语语言学论文题目委婉语论文题目商务英语论文题目最新英语论文题目英语翻译论文题目英语跨文化论文题目

日本文学日本语言学商务日语日本历史日本经济怎样写日语论文日语论文写作格式日语教学日本社会文化日语开题报告日语论文选题

职称英语理工完形填空历年试题模拟试题补全短文概括大意词汇指导阅读理解例题习题卫生职称英语词汇指导完形填空概括大意历年试题阅读理解补全短文模拟试题例题习题综合职称英语完形填空历年试题模拟试题例题习题词汇指导阅读理解补全短文概括大意

商务英语翻译论文广告英语商务英语商务英语教学

无忧论文网

联系方式

探讨法律英语的词汇特点对英语学习的影响

论文作者:英语论文论文属性:本科毕业论文 Thesis登出时间:2012-04-27编辑:huangtian2088027点击率:2271

论文字数:2330论文编号:org201204271329166915语种:中文 Chinese地区:中国价格:免费论文

关键词:法律英语用词准确词汇特点

摘要:文章就法律英语的词汇特征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同时也针对自己对法律英语的一些理解提出了一些学习建议。

探讨法律英语的词汇特点对英语学习的影响

 

摘要:法律英语作为一种具有规约性的语言的分支,有其独特的词汇特征。从用词规范、模糊语言、外来词语、古英语和中古英语、法律术语和行话等七个方面探讨法律英语的词汇特点,以促进法律英语语言的学习、法律文书合同的理解、法律英语翻译研究。

 

关键词:法律英语 用词准确 词汇特点

 

法律英语(Legal English),在英语国家中被称为Legal Language或Language of theLaw,即法律语言,在英语中指表述法律科学概念以及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时所用的语种或某一语种的部分用语。法律英语作为一种具有规约性的语言的分支,有其独特的语言风格特点,它在词汇句法、专业用语以及表达方式等方面有别于普通英语,而其中最重要、最本质的特点就是用词准确。法律英语用词要求高度准确,这与法律工作的特点有直接的关系。立法语言所表述的内容是全体公民的行为规范,是人们的行为准则,同时也是司法人员的执法依据。因此,掌握法律英语独特的词汇特点是理解法律英语内容、实行执法依据的关键所在。

1法律英语用词庄重、规范、书面语较多法律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集团的意志体现,它有鲜明的政策性、权威性。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法律、法规遣词造句力求准确,用词正式,语意严谨。不像文学作品那样,有华丽的词藻和丰富的修饰语,也不可能使用比喻、夸张和委婉语气。

如:This law is promulgated with thepurpose of regulating insurance activities,protecting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the parties involved,strengthening supervisionand regulation of the insurance industry andpromoting its healthy development.

(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2准确用词与模糊语言的同时出现法律语言,尤其是立法语言常把准确性与模糊性这一矛盾纳入同一法律规范。根据严格解释原则,在适用法律时,书面文字是法官解释法律文件的唯一依据,因此法律语言用词造句必须十分准确。法律语言尤其是立法语言中很少使用描绘性形容词,而且对表示时间、范围、程度等副词使用极为严格,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歧义。同时,为了追求语意确切、论证周详,法律语言中常使用同义、近义词,如《香港刑法摘要》(Digest of Hong Kong CriminalLaw)中关于“参加暴动并阻碍船舶、飞机、或者铁路列车罪”中规定“It is an offencefor any person taking part in a riot to unlaw-fully and with force(a)prevent,hinder orobstruct,or attempt to prevent,hinder,or ob-struct,the loading or unloading,or themovement of;or(b)board,or attempt toboard with intent to do so;any motor vehicle,tramcar,aircraft,train or vessel.

然而在现实中,有许多案子是由于对法律文字的理解不一造成的,这就有赖于法官在具体案件中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如:某一民间贷款协议中写道“I will pay back in a year”,双方当事人对“in”产生不同理解,一方认为是“within”之意(在…之内),另一方则认为是“after”之意(在…之后)。法律语言的模糊性,是指某些法律条文或法律表述在语义上不能确指,一般用于涉及法律事实的性质、范围、程度、数量无法明确的情况。法律模糊语言包括:(1)模糊附加词即附加在意义明确的表达形式之前、可使本来意义精确的概念变模糊的词语,如about,orso;(2)模糊词语,即有些词及其表达形式本身就是模糊的,如reasonable,good;(3)模糊蕴涵有的词概念清晰却含有模糊意义,如night英国法律中为了区分夜盗罪(burglary)与为抢劫而侵入住宅罪(house-breaking),立法上采用了“night”一词,然后将其解释为“日落后一小时至日出前一小时”;然而各地所处时区不一样,实际中还是难以把握。

3大量使用外来词语,特别是拉丁词语法律英语词汇在词源上大量收录采用了拉丁语、法语、德语和西班牙语中的法律词汇。英国法律英语中还大量沿用了中古英语,其主要原因是为了显示法律语言的神圣性、权威性和严密性,以区别于普通英语(common Eng-lish),而以美国英语为代表的法律英语中倾向于运用简单明了的常用词汇来表达法律意思,即简明的常用语言(plain English)。例如,拉丁语:null and void无效;notabene注意,留心;vis a vis面对面;ad hoc特别,临时;lex situs物所在地法;viceversa反之亦然;prima facie表面的,初步的。这些词经常出现在法律条文中,如不好好掌握就会影响阅读。

4运用成对词和近意词在各种法律条文中,我们可以常见到以下的类似用法:rights and interests权益,termsand conditions条款,complete and final un-derstanding全部和最终的理解,customs feesand duties关税,losses and damages损坏,null and void无效,sign and issue签发,这些词表示固定的意义,使用和翻译时不能随意拆开。

5大量使用命令词和情态动词由于法律、法规代表统治阶级的意志,表现司法主体对司法客体的行为制约和义务规定,它通常要求司法客体“必须”、“可以”、“应该”或“不许”、“不能”、“不得”做什么,用词通常带命令语气。如:The damages caused,either to thevessels or to their cargoes or to the effects orto other property of the crews,passengers,or other persons on board,are borne by thevessels in fault in the above proportions,andeven to third parties a vessel is liable formore than such proportion of such damage.该句的are borne by和is liable for都带有命令,强制的语气。情态动词may,not,must,should,ought to等也因此而频繁出现在法律条文里。曾注意到,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有关卖方违约的补救条款第45~52条共八个条款中就有13处使用may,3处用maynot,2处用must,2处用will,还用了4次will not和一次ought to。

6经常使用古英语和中古英语古英语(Old English)是公元约1100年以前的英语,中古英语(Middle English)则是公元约1100年至1500年间的英语。如:aforesaid(如前所述),hereinafter(在下文),hereunder(在…以下),herein(此中),therein(在那里),whatsoever(无论什么),thereby,thereof(因此),where-by(因此,由是),hereby(籍此),hereafter(此后将来),whereof(关于它)等等常出现在法律条文中,它们能使语言精练,直观,而现代英语的其他领域中,这类“文言文”用语论文英语论文网提供整理,提供论文代写英语论文代写代写论文代写英语论文代写留学生论文代写英文论文留学生论文代写相关核心关键词搜索。

共 1/2 页首页上一页12下一页尾页

英国英国 澳大利亚澳大利亚 美国美国 加拿大加拿大 新西兰新西兰 新加坡新加坡 香港香港 日本日本 韩国韩国 法国法国 德国德国 爱尔兰爱尔兰 瑞士瑞士 荷兰荷兰 俄罗斯俄罗斯 西班牙西班牙 马来西亚马来西亚 南非南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