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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法律英语中大量存在双词和三词的并用现象的策略

论文作者:英语论文网论文属性:本科毕业论文 Thesis登出时间:2012-05-19编辑:huangtian2088027点击率:2496

论文字数:2319论文编号:org201205192053099973语种:中文 Chinese地区:中国价格:免费论文

关键词:双词三词法律语言

摘要:本文就法律英语中大量存在双词和三词的并用现象的特点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并英汉法律翻译的过程中语境翻译策略提出了分析。

探讨法律英语中大量存在双词和三词的并用现象的策略

 

摘要:在法律英语中大量存在双词和三词的并用现象。这种现象并非偶然,它是法律英语的一个显著的语言特点,通过对这些词的形成的原因进一步分析,可以使我们更加深刻的了解法律语言的特点。本文从列举法律语言中大量的双词并用现象入手,分析其形成的英语历史原因和其语境。最后,本文提出了在英汉法律翻译的过程中语境翻译策略。

 

关键词:双词 三词 法律语言

 

法律语言不同于一般语言,具有自身的一些特点。法律语言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的语言载体(杜金榜2004:1)。Mel-linkoff(1963),指出在法律语言中有些法律术语是并列使用的,它们通常是两个或三个并列使用。在John Gibbons的For-ensic Linguistics中使用doublets和triplets来指称这种现象,而在Mellinkoff的The LanguageofLaw中称这种现象为doub-lings和triplings。双词和三词通常使用and和or连接。两个或三个并用的词在意义上通常是相近的。

 

1英语法律文本中的双词和三词并用现象同义词并用通常被称为赘述(tautology)。法律文本具有其规范性,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它应该使用精确,庄重,严谨的语言。同义词并用现象大量存在。首先,在英语合同中存在同义词并用现象。英文合同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人们在社会交往和经济往来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语言交际形式(宋德文2007:1)。在英语中“contract”的意思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之间在商务往来中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因此研究合同语言也就是研究法律语言。其一大显著特点就是词语的重叠使用。在合同中经常出现的有read and taken,secret and confidential each andevery provision or stipulation,full force,effect and applicabi-lity,provisions or stipulations,null and void等等。其次,英语遗嘱中存在的同义词并用现象。英文遗嘱是法律文体中的重要文体之一,充分体现人们意思自治,人们借之为他人有时是自己设定权利和义务。同义词并用现象同样在英文遗嘱中大量存在。例如Living will是生前安乐死遗嘱(宋雷2003),一份living will(estate.findlaw.com)中的一句话存在的同义词组合:sound mind and rational thought,willfully andvoluntarily,incompetent or incapacitated,my wishes,desiresand preferences,medical care and treatment。遗嘱中的一句话就可以找到以上同义词并用现象。而且有的重复三次之多。“sound mind and rational thought”它们很明显是一组同义词,表达立遗嘱人是在清醒的状态下来处理自己的身后事的。在语义上,“sound mind”一组词就可以表达的完整。同样“,will-fully and voluntarily”,“incompetent or incapacitated”,“mywishes,desires,and preferences”等都是同义词聚合体。

最后,在英文法规中存在同义词并用现象。法律规范是直接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条文。立法语言是法律语言的一部分,它具有法律语言的基本特点,即准确明晰,简洁凝练,严谨规范,庄重朴实。杜金榜(2004)指出同义词的并列使用在英美法规中大量存在。在美国的《统一商法典》中就存在许多同义词的并用。其中经常使用的有peaceand quiet,saveand except,fit and proper,goods and chattels,final and conclus-ive等等。再如UCC中Article 2对buyer的定义:buyer meansa person who buys and contracts to buy goods。从语义的角度说,任何买卖者都必然首先进入合同。所以“购买”就可以表达签署合同购买等其它方式。Buys and contracts to buy goods并不意味购买仅有这两类。实践中人们的买卖方式是很多的。“购买”就可以包容一切。“签合同购买”只是“购买”的一个方面。立法者使用两者并列的立法语言反映了他们对语言的不信任,并力求语言的精确。

 

2司法语言中的同义词并用现象司法过程中的主要交际手段是语言,无论是司法解释还是法庭判决,均通过语言实现。除了根据法的原则对法律行为准确的解释和裁决之外,还要对正常关系进行修复、维持、更新、疏通和加强。为了达到这些目的需要最大限度的发挥语言的效能,提高语言的可接受性及说服力这需要加强语言的艺术性(杜金榜2004)。同义词并用现象在司法语言中同样存在,尽管司法语言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分配十分关键。例如,在西方检察官或证人出席法庭法庭,在做证陈述之前,通常应要求要如下宣誓:All I say is truth,nothing but truth,the whole truth。我们都知道事实就是整体性的,它不能被分割开来。特别是在作证时候,如果说了一半的真理一半的谎言,那么整个陈述都是不可靠的。也就是说“事实”必须是全部的事实。在关系到当事人的人身、财产甚至是生命利益时候,证人必须陈述可以信赖,且据此作出裁决的“事实”。从语义上分析,truth是等于nothingbut truth等于the whole truth的。

 

3同义词并列的语境翻译策略翻译不但要跨越语言和知识的障碍,还要跨越文化的鸿 沟。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各个民族的语言都与民族的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离开了文化因素要全面和准确地掌握一个民族的语言是不可能的。译者在翻译时面临着对文化的取舍的觉着。所以针对同义词并用现象,本文人为意译是最佳的选择。因为有许多习语带有浓厚的民族文化色彩,在比喻部分包含有人名、地名、典故,有的源于本民族特有的风俗习惯或宗教等,如直译出来,译文繁冗拖沓,对于不了解文化背景的译语读者很难理解,因此舍弃形象,对喻义进行意译,译文反而显得言简意赅、简洁明了。例如:goods and chattels直接翻译为“动产”。再次就是整补译法。翻译毕竟是个跨语言、跨文化的交际活动,两种语言使用者的认知语境有着质的差异,必然难以达到完全的相同,为了使译文读者对原作中有特定文化意义或隐含意义的句子有一个正确的认知与解读,完成交际意图的传达,译者翻译时就要进行适当的变通。即先直译后再加注的方法,可以保持译文与原文“意”相似,即“貌离神合”。

 

4结语法律英语中大量存在同义词的并用现象,这并非偶然,而是有其形成的历史背景的。这一历史背景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文化语境因素。在英汉法律翻译的过程中,译者面临这对某些语境因素的保留和忽略的选择。本文现实大量分析同义词现象在法律英语中的普遍存在,然后提出了同义词并用现象的语境翻译策略。

 

参考文献

[1]Solan,L.MThe Language of Judge.Chicago and London:The University ofChicago Press,1993

[2]Mellinkoff,DavidThe Language of Law.Oregon:Resource Publication,1963.

[3]潘庆云.中国法律语言鉴衡.上海:汉语大辞典出版社,2004.

[4]杜金榜.法律语言学.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

[5]宋雷英.汉法律用语大辞典.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6]王杰.中国法律语言学论文英语论文网提供整理,提供论文代写英语论文代写代写论文代写英语论文代写留学生论文代写英文论文留学生论文代写相关核心关键词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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