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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论文代写网:案例教学法在法律英语教学中的应用分析

论文作者:英语论文论文属性:职称论文 Scholarship Papers登出时间:2011-12-02编辑:huangtian2088027点击率:2279

论文字数:5351论文编号:org201112022154426045语种:中文 Chinese地区:中国价格:免费论文

关键词:法律英语通用英语案例教学法

摘要:文章根据法律英语教学中的案例教学法的应用进行分析与研究,同时也就法律英语的课堂教学提出了一些建议。

英语论文代写网:案例教学法在法律英语教学中的应用分析

 

摘要:法律英语作为一门新兴的专业英语将在中国迅速发展。为此,很多高校法学院相继开设了法律英语课程,通过分析法律英语教学与通用英语教学的差异和法律英语的语言特点,法律英语教学的过程中注意:适当补充与课文内容相关的背景知识;法律英语学习与普通英语学习相结合;适当利用案例教学法。  

 

关键词:法律英语 通用英语 案例教学法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法律在对外贸易活动中所起的作用愈来愈大。在进入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国际贸易、国际仲裁,以及为境外客户提供法律环境综合评估的咨询业务也不断增加,不仅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需要涉外法律服务,大量内资企业随着与国际市场联系的日益密切也会有大量的涉外法律问题,这都给中国提供了无限商机,急需大量既懂法律又懂英语的复合型人才[1]。根据中国法律人才网的统计, 85%的外企要求应聘者熟练掌握法律英语,在中国,有64%的涉外案件,因通晓法律英语的法律工作者严重缺乏,而无人问津。另一项调查表明,在我国只有18%的法律工作者具有一定的法律英语知识。为此,很多高校法学院相继开设了法律英语课程,有的院校还设置了法律英语专业,然而传统的通用英语教学不能满足培养涉外法律人才的现实需求。只有通过研究和完善法律英语教学,才能培养出更多既精通法律又知晓英语的复合型人才。  

 

一、法律英语教学与通用英语教学的差异  

通用英语教学与专门用途英语教学是ELT(英语语言教学)的两大分支,在英语语言教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然而,法律英语作为一门专业外语ESP(English for SpecificPurposes),与通用英语既密切联系又存在着许多不同之处,研究两者之间的异同点有助于我们更合理、更科学地进行法律英语教学,满足社会对既通晓法律又熟练掌握法律英语的复合型法律人才的需求。

首先,两者针对的学习主体和学习阶段不同。通用英语是指以教授一般语言技能为目的的英语课程。在我国,部分小学、所有中学及大学(非英语专业)一、二年级主要以通用英语教学为主,根据各阶段英语教学大纲的规定,要求学习者掌握英语听、说、读、写、译各方面的语言技能;而法律英语只能在具有一定英语基础知识和法学基础知识的大学二、三年级或更高层次的法学专业学生中开设。根据《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专业阅读阶段实施方案》规定,专业英语的教学目的是:“通过指导学生阅读有关专业的英语书刊和文献,使他们进一步提高阅读和翻译英语科技资料的能力,并能以英语为工具获取专业所需的信息[2]。”

因此,学好通用英语是法律英语教学顺利展开的前提条件,法律英语教学是法学专业学生英语学习的高级阶段,其教学目的较通用英语更为明确,语言的针对性更强。法律英语学习者的学习目的主要在于掌握本行业所需要的使用英语的能力,能够使用法律英语从事一定的涉外法律事务。

其次,两者的教学要求不同。任何教学活动都是为了实现某种目标,达到某种目的,英语教学也不例外。通用英语学习阶段注重语言共核教学,培养基本的语言技能并兼顾文、理、工各科的通用性,其语料载体仍以语言文学类为主。法律英语教学作为ESP教学的一个分支,具备了英语语言教学的基本特征和基本要素,但它也具有自身的一些特殊性。法律英语教学要求学生通过解读有关司法制度、法律规范、法律习惯,及法律文书的英文文献来学习了解法律英语独具特色的词汇、句法和结构模式以及文体风格,即让学习者获得与其社会目的相关的“终端行为”的能力。但由于英美和大陆两大法系的存在,各国的法律传统、历史文化、意识形态、经济制度以及语言习惯也都存在差异。一部分法律英语词汇和词语具有特定的背景含义和用法,同时一词多义的情况也很多,这就要求在教学中除注重语言共核的学习之外,学习者应首先熟悉法学专业的内在认识体系,以促进语言技能训练与专业知识学习的更好结合[3]。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何家弘教授所指出的:在法律英语学习中,要注意将“用专业学外语”和“用外语学专业”这两种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收到“一石两鸟”的学习效果。  

 

二、法律英语的语言特点

作为专业英语的一个重要分支,法律英语有着鲜明的语言特点。

(一)准确性

准确是任何法律语言的特征,法律英语也不例外。从法律规范的制定到法律条文的使用,用词造句必须十分准确。因为法律文件一经作出就成为法庭和当事人判断是非的依据。因此,法律英语文章都具有这个特点。就拿“shal,l may, must, may not( shall not), should”这五个情态动词来说,对学过英语的人而言,再熟悉不过了,然而将它们正确地使用在法律文件中就不那么容易了,稍不留神,就会出现错误。例如:

The parties hereto shal,l firstofal,l settle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with the contractby friendly negotia-tions. Should such negotiations fai,l such disputesmay be re-ferred to the People ' s Court having jurisdiction on such dis-putes for settlement in the absence of any arbitration clause inthe disputed contract or in default of agreement reached aftersuch disputes occur.

(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因合同而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协商未果,合同中又无仲裁条款约定的或争议发生后未就仲裁达成协议的,可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句中shal,l may, should表达准确,充分反映人们解决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三大常规途径。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的权利,可以做什么,英语用“may do”,而不是“can do”;当事人的义务,应该做什么,英语用“shalldo”而不是“should do”;强制性义务,必须做什么,英语用“mustdo”而不用“have to”;禁止性义务,不得做什么,英语用“may notdo”(美国不少法律文件使用shall not) ,而不用“cannotdo”或“mustnotdo”。此外,应该注意“should”在法律文本中的用法,绝对不可汉译成“应该”,它仅表示不太可能发生的情况,常用来表示“万一”,相当于“in case”或“lest”引导的虚拟语气的条件从句。

(二)正式性

与文学作品、科技作品等相比,法律语言显得庄重而正式,同样法律英语也具备此特点,例如,在翻译法律条文时,“一…就”常用“upon”而不用“on”,“upon”的语义等同于“on”。“on”可以用于各种文体,“upon”常用于较庄重正式的文体。类似的词还有“终止”用“terminate”,而不用“stop, cease, or end”,“义务”用“obligation”,而不用“du-ty”,“根据”用“pursuant to, in accordance with”,而不用“according to”等。

(三)专业性

专业化用词是指在法律文件中才用到的词汇,或是一般词在法律条文中的特殊用法,也称为人工法律术语。它不以大众是否理解或接受为目的,这是法律语言独有的特点。语言要适合社会场合,例如,不可抗力“force maeurej”它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大灾和战争、罢工、暴动、港口封锁等人祸或一些天灾。如遇此类事故的发生一方可免除履约责任,另一方无权要求其赔偿损失。这是法律界人士的专用术语。而承运人“carrier”不是法律专用术语,是人工法律术语,只是在法律英语当论文英语论文网提供整理,提供论文代写英语论文代写代写论文代写英语论文代写留学生论文代写英文论文留学生论文代写相关核心关键词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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