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是社会事实
论文作者:鲍 贵 论文属性:短文 essay登出时间:2009-04-01编辑:黄丽樱点击率:4348
论文字数:6935论文编号:org200904011756338869语种:中文 Chinese地区:中国价格:免费论文
关键词:索绪尔社会事实语言符号Saussruesocial factlanguesign
摘 要:针对19世纪历史语言学研究存在的一些不恰当的语言观,索绪尔认识到澄清语言本质的必要性,提出了语言是社会事实这一意义深远、却未能引起同时代学者足够注意的论断。他以言语活动为出发点,抽象出与言语相对的语言,并论证了作为社会事实的语言与其他社会制度之异同。索绪尔的论述有助于限定语言学研究的真正对象、认清语言符号的本质,从而将语言学研究引向一个全新的领域。
Abstract:Against some improper notions of language held in the historical linguistics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Saussure finds it necessary to identify the nature of language. Saussure asserts that language,precisely langue,is a social fact,a viewpoint far-reaching yet largely neglected by scholars at his time. An elaborate analysis of language leads Saussure to extract langue in contrast to parole and then to address the similarities and dissimilarities between langue and other institutions. Saussure’s elaboration on language as a social fact helps to define the real object of linguistics and identify the nature of linguistic sign,thus orienting linguistics towards a new horizon.
索绪尔(Saussure)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几次提到语言是社会事实这一命题。或许由于他的论述较为零散、缺乏系统性,这一命题未能引起同时代学者的足够兴趣。其实,索绪尔的语言是社会事实之论并非简单的一般性论述,而是蕴涵着深刻的思想内容的命题,源于他对当时历史语言学语言观的深刻反思、受惠特尼(Whitney)语言学思想的影响和当时的社会学方法大讨论的感染。
一、索绪尔命题的历史背景
1.19世纪历史语言学的主要语言观
语言研究源远流长。但是,把语言研究称之为科学——无论其科学的内涵如何——则是19世纪欧洲语言学的创造[1]。19世纪是比较语法或历史语言学发展的关键时期,索绪尔将之粗略地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始于葆朴(Bopp)的《梵语动词变位系统》,包括同代的拉斯克(Rask)和格里木(Grimm),以及后来的施莱歇尔(Schleicher)和缪勒(Müller)等;第二阶段为新语法学派时期(the neo-grammarians)[2]18-25。
索绪尔粗线条式的划分,其目的主要不是为了追求细致全面,而是要指出前人研究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研究作铺垫。诚然,不管是早期的葆朴还是中期的施莱歇尔,他们的研究都不免流于单纯的比较,未能建立一门真正的历史语言学。这一时期的语言观明显地带有生物自然主义的倾向。在葆朴的理论中就已经替生物自然主义提供了一个必要的前提,他将语言视作自然有机体,依据定则生长,经历着不同的发展阶段,直至消亡[3]。缪勒将语言视为自然界的第四王国[2]23。施莱歇尔也走得甚远,将语言学归为自然科学。在他看来,语言同自然有机体一样,按照确定的规律生长和发展,然后再衰老和死亡[4]。相比之下,索绪尔对新语法学派的研究作了部分的肯定:由于该学派的努力,人们已不再把语言看作一种自我发展的有机体,而是把它视为语言集团集体精神的产物[2]25。
在反对生物学自然主义之时,新语法学派认识到了语言发展离不开人的因素,重视从心理学的角度看待语言。这无疑是个进步。但是新语法学派并没有走多远。他们单纯从心理方面研究个人言语中的材料和事实,陷入个人(心理)主义,语言的社会性一面被抹杀或被放置到了一个次要的位置。新语法学派语言观没有摆脱自然科学的影响,只是试图把语言进化的自然科学概念同石坦达尔(Steinthal)的心理主义学说结合起来。石坦达尔把个体心灵视作语言的源头,将语言发展的规律等同于心理规律[5]。在石坦达尔的心理学体系中,语言发展中的社会因素被看作一种附带产生的重要因素,而不是人的言语活动的基础[6]129。
2.社会学方法大讨论
在语言科学形成之初,语言学研究借鉴了包括社会学在内的其他成熟学科的观点和方法。就方法论而言,迪尔凯姆(Durkheim)和塔尔德(Tarde)之间那场著名争论的影响力远远超出了社会学的范围,触动了语言学的研究。当时争论的焦点是:对社会现象的归纳应该采用方法论个人主义还是方法论集体主义(整体主义)?这是一个几乎所有社会科学都面临的问题,语言学也不例外。迪尔凯姆坚持集体主义的观点,塔尔德则坚持个人主义的观点。个人主义者认为,社会现象的法则只是人的感情和行动,社会应当被认为是一种个人的集合。塔尔德等社会学家把一切社会现象的产生看作是个体之间相互模仿的结果,强调个体心理的作用。但是,个人主义遭到了集体主义的反对。迪尔凯姆认为社会现象都是可以被模仿的,但是模仿并不能说明社会事实所包含的独立于个体之外和强制性等本质特征。“通过模仿而扩散出去的个体状态并不会因此而不再是个体状态。‘模仿’一词是不是适于表达强制作用所引起的传播,也值得怀疑。”[7]32 迪尔凯姆提出的以“社会事实”为核心、普遍的社会学方法完全取决于一个基本原则——社会事实必须被当作物即外在于个人的现实来研究。社会学研究的是社会事实,而不是心理事实。迪尔凯姆总结说,“一切行为方式,不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予个人以约束的,或者换一句话说,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各处并具有其固有存在的,不管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如何,都叫做社会事实。”[7]34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在社会学领域的较量中以迪尔凯姆的集体主义占上风告终。
在语言学领域,新语法学派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保罗曾声称,他全部的语言方法论集中反映在语言的两个方面,即:个人的和社会的关系问题,并将个人方面视为主要方面[8]。就方法论而言,保罗等站在了塔尔德一边,索绪尔则偏向了迪尔凯姆。Sampson论证了这场方法论之争对索绪尔的影响,并认为“虽然索尔绪发现施莱歇尔视语言为生物有机体的观点很荒谬,但是他对‘集体心理’的观念却没有同样的担心。”[9]47 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1916年出版以后,语言的社会和结构观念给语言理论带来了新的指向。
3.惠特尼的语言社会观
19世纪历史语言学的主要语言观基本上都忽略了语言的社会性一面,而社会学思想对索绪尔语言方法论的影响方面给人的一个印象似乎是索绪尔有关语言是社会事实的命题完全是由于语言学之外的诱因促成的。这种印象需要在这里更正。我们承认迪尔凯姆和塔尔德之间有关方法论的争论为包括语言学在内的其他社会学科提供了舆论氛围,承认迪尔凯姆的思想对索绪尔语言方法论的影响。但是,我们同时认为,索绪尔有关语言是社会事实这一命题的提出更多的是源于语言学本身,源于他对当时语言学观点的思考和批评,也部分地源于惠特尼语言学思想的影响。
针对施莱歇尔将语言视为自然的有机体、将语言学视为自然科学、将它的方法视为与其他自然科学的方法相同的观点,惠特尼公开提出了批评。在他看来,语言不是自然有机体,而是人类行为的文化和历史的产物,是制度[10]30。惠特尼批评的矛头不仅指向施莱歇尔,也指向了石坦达尔和缪勒等人。他明确表示:语言是社会制度,语言符号是规约的,仅凭个人是没有权利改变语言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是社会而不是个人创造和改变着语言。”[10]101语言创造和变化中的每个行为都是社团的行为,是规约性的,仿佛它是人们开会讨论决定的结果[11]146。在惠特尼看来,语言符号是“任意性的,是约定俗成的。说它是任意性的,不是因为我们找不到将每个词交付使用的理由,而是因为这理由仅仅是历史的,不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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