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翻译界有一种习惯的误解,认为译本应该“读起来不像译本”、“仿佛是原作者的中文写作”,因而译作的语言应是规范的汉语文学语言。实际上,译语是汉语的异化。译语异化是普遍存在于译本中的语言行为和文化现象。本文揭示了译语与译语文化的相互影响问题,指出译语的异化是两种语言、两种文化的对抗与对话。好的翻译是译语的优化,即保持异化适度。译语的优化将是我国新世纪翻译文学的新的诗学潮流。
引言
译即易,谓易换言语使相解也。翻译以言语的变易为主要特征,但不同体裁的作品,不同的译者,翻译的审美观念不同,变易的方法与变易的程度不同,翻译的效果、译作达到的境界也必然不同。译者把作品从一国语言转变成另一国语言,可以使相解,即沟通与理解,可以使相悦,即给人以审美的愉悦,也可以使相误,使读者产生隔膜,发生误会。这三种情况都与译语的异化与优化有密切的关系。本文试图通过译语变异现象的剖析来窥探译语的形态,以便正确识别与其有关的理论问题。
一、 翻译即异化
在不同的时代,人们对翻译活动的认识和理解不同,形成了不同的翻译审美观念。
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人们把翻译看作译语对原作的同化过程,所以在确立翻译的标准和原则时,把求同作为基点,追求同而排斥异,所以不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都有译论家天真地认为译语应该与原语对等,出现了一些不切实际的翻译理论。
求同的翻译,讲究忠实地传达原作的内容与形式,其理论基础是传统的视语言为传达意义的工具的语言本质观。
20世纪西方兴起的语言学美学,影响了人们对翻译本质的认识与理解,同时也为翻译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20世纪的西方美学界破除了语言是传达意义的工具这一观念,转向了语言创造并构成意义的新立场。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西方,人们对语言本质的认识的变化,引发了语言学若干认知模式和方法论的变动,从而导致一些相关学科如哲学、人类学、文学等学科的转向(Linguistic turn)。在这种诗学潮流的背景之下,人们不得不重新思考翻译的本质和审美原则。在西方诸多新的翻译理论模式中,在解构主义思潮影响下产生的解构主义翻译思想对我们的启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法国解构主义学者德里达(Jacques Derrida)、福柯(Michel Foucault)和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把翻译的本质问题视为哲学的中心问题,从哲学的高度来看待意义的可译性问题,或者从翻译理论的高度来看待语言的本质问题。罗兰·巴特认为,文本生成之后,作者就失却存在的价值(作者已死!),而文本的意义在读者对语言符号的阅读中产生。解构主义学者强调文本意义的不确定性,文本的意义不是由文本自身决定的,而是由译者(读者)决定的。有趣的是,在解构主义学者那里,忠实性原则变得可有可无,译者用不着担心有人责怪他的译文不忠实,甚至可以倒打一耙,责怪原作对译本不够忠实。如此看来,博尔赫斯(J.L.Borges)的幽默(指他责怪原作对译本的不忠实)不无道理。解构主义翻译思想的经典文献沃尔特·本亚明的《译者的任务》一文,认为译文与原作之间是一种延续与创生的关系,本来就无“忠实”可言。文本经过翻译而被赋予新的意义,从而获得新的生命。所以,在解构主义学者看来,译本不是原作的附庸,而是原作文本的再生(afterlife)。翻译不仅仅是传达原作内容的手段,而更主要的是使原作得以生存的手段。他们以“互文性”(intertextuality)这个概念来解释译作与原文之间的关系,认为一切文本都具有互文性,从而把译者置于与原作者平等的地位。德里达以“延异”(difference,是德里达自己创造的词汇,有区分、延搁、播散三重含义,有的学者译为“分延”)的概念来表示意义的不确定性,显现翻译的异化过程。他认为,不同的语言在意义、句法和语音上的差异,构成各种不同的表意方式,而翻译就是在“同”与“异”的纠结之中正确地表现“异”。人们只有通过翻译才能真正认识不同语言之间的差异,认识不同语言的特定的表达方式。因此,解构主义学者认为,翻译的目的不在于求同,而在于存异,一部译作的价值,不在于它的通顺程度,而在于它对语言差异的反映程度。
我们认为,西方解构主义学者如此旗帜鲜明地标举译语的异化,并不是故意要标新立异,哗众取宠,而是在另一个层面上从另一个角度对翻译活动的本质与规律的科学的揭示。
其实,我国古代翻译理论家早就认识到翻译的异化功能。《法句经序》记述的那一场关于“信”、“达”、“雅”的讨论,已涉及异化的问题。当时的译论家已注意天竺言语与汉异音,名物不同,传实不易,并且以“信言不美,美言不信”来凸显不同语言之间的差异,以“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来指出译语在翻译过程的异化。道安论翻译的“五失本”,第一条就指出“胡语尽倒”,强调胡语与汉语在语法上的差异。鸠摩罗什曾指出汉语与胡语在文体上的差异,批语直译派的作品“虽得大意,殊隔文体,有似嚼饭与人,非徒失味,乃令呕秽也。”释赞宁把翻译比作将绣花纺织品的正面翻过去,(“翻也者,如翻锦绮,背面皆花,但其花有左右不同耳。”)指出译语与原语的差异。
我国古人在一千多年前就发现翻译中的差异现象,说明翻译的异化是客观存在。
我国现当代学者也很重视翻译中的异化问题,鲁迅主张“宁信而不顺”,实际上是倡导异化。钱钟书标举化境,提醒译者不要因为中外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是针对异化而采取的对策,许渊冲针对中外语言和文化的差异提出“优势竞赛论”,也涉及翻译的异化问题。
总之,我们认为,翻译活动是译者对不同语言之间的差异的艺术地把握,翻译离不开异化,翻译本身就是异化。
二、 异化与译语文化
如上文所述,异化是一种客观存在,是翻译行为带来的必然结果。异化的存在并不取决于学者们的提倡或者反对。而西方学者提倡在译文中保留语文习惯的差异,是作为一种审美理想提出来的,即以“异”为美。
“五四”新文学运动兴起之后,我国文坛也流行过异化(欧化)之风,亦即以异化为美的文风。不少人主张“欧化的白话文”、“欧化的国语文学”。诗人何其芳曾回忆说:“我当学生的时候没有学过汉语语法,有很长一个时期,我不大了解汉语句法的一些特点,常常以外国语的某些观念来讲求汉语句法的完整变化。这样就产生了语言上有些不恰当的欧化。”尽管当时提倡汉语欧化的作家们后来也克服了洋腔洋调的毛病,但译语对汉语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并且至今还在产生着影响。
汉语的欧化(异化)主要来自翻译文学的影响,而相对于原作来说,译语的异化实际上是对原作语文习惯的同化,即传统翻译理论所谓的“直译”。译语的异化主要来自西方语言习惯的影响,同时,异化与译者所处时代的翻译审美观念有密切的关系。我们透过译例可以看得清楚一些:
王后:他们拿走茶具的时候,为什么你告诉他们还留下这些椅子呢?
(Why did you tell them to leave the chairs when they took away the tea?)
马格纳斯:我要在这里接见内阁。
(I shall receive the cabinet here.)
王后:这里!为什么?
(Here! Why?)
马格纳斯:那,我想这里的露天空气和斜阳会给他们一点安神的效果。在这里他们对我“讲演”,不能像在屋里那么容易。
(Well, I think the open air and the evening light will have a quieting effect on them. They cannot make speeches at me so easily as in a room.)
王后:准是那样吗?罗伯特问过布讷计斯,在哪儿学的,能讲演得那么漂亮,他说“在亥德公园”。
(Are you sure? When Robert asked Boanerges where he learnt to speak so beautifully, he said ”In Hyde Park”.)
马格纳斯:是;可是那里有听众刺激他。
(Yes; but with a crowd to stimulate him.)
王后:罗伯特说你已经驯服了布讷计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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