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在翻译实践中英汉修辞手法的可译性限度的存在, 要求译者针对其表现形式, 遵循信息传递原则、 美学欣赏原则及文化重构原则, 采用对应式换码、 重构式换码及淡化式换码等方式进行语际转换, 以尽量减少转换过程中的信息 “损耗” 。
正确运用修辞手法历来是翻译中的一个重要课题。从修辞手法的运用而论, 绝大部分修辞标记在双语转换中都可以做到比较理想的契合。然而, 修辞手法的可译性不是绝对的。它有一定的限度, 在语言的各层次中并不是处处存在着信息相通的通道, 语际转换中语言符号的行为模式导致原语与译语的所指内涵不可能做出精确无差的“定量分析” [1]105这就限制了有效转换的完全实现,“换码”必然产生可容性“变值” 。这种种限制, 即所谓的 “可译性限度” 。在英汉翻译实践中, 该如何减少语际转换过程中的这种“变值” 呢?
一、 英汉修辞手法的可译性限度的表现形式由于英汉民族在思维方式和审美观念等方面的差异, 同时在词的构成、 词形变化、 词序排列和句法结构等方面也相差迥异, 尤其是英汉词汇搭配的能力不同, 音韵节奏互有规律, 因此就不可避免地形成修辞形式在译文语言中复制移用的障碍, 造成翻译过程中信息 “损耗” , 其主要表现形式如下:
1.音韵节奏的可译性限度: 语音修辞主要是通过语言的节奏感和音韵美来增强语言的表现力和感染力。由于英汉音韵节奏规律相差迥异, 在语际转换的过程中根本就无法实现复制式的修辞格形式及效果。例如, 白居易 《琵琶行》 中的 “银瓶乍破水浆迸, 铁骑突出刀枪鸣。” 两句除 “银” 、 “水” 、 “鸣” 三字外, 其余皆采用汉语独特的爆破音或破擦音来模拟撞击和破裂的声音, 然而这种修辞效果在英译文中是无法得以完全实现的。 又如, 在 “He is all fire and fight.” 中头韵 “f” 辅音的重复配以悦耳的节奏, 读者很快感觉到 “他怒气冲冲, 来势汹汹。” 虽然译文借用四字成语及拼音 ong押韵以匹配达到 “三美” (意美、 音美和形美)的境界, 但是其中体现的音韵节奏, 也只是 “译语中译者喜闻乐见的韵律” 、 “和原文音似的韵脚” , 而不再是原文中音韵节奏的复制或再现。
2.词汇修辞的可译性限度: 在日常交际或塑造人物的形象时, 常利用词汇(如古词语、 方言、 俚语、 黑话、 外来语等)在特定语境中的时代特征、 语体特征或地域特征等以达到某种修辞效果, 在语际转换中有时只能译其大意, 而不得不舍弃其所起的修辞作用。例如,《窈窕淑女》中的卖花女最开始所说的话是没有受过教育, 语音、 语法、 修辞都很差且具有浓烈的地方土语色彩:“Ow, eez ya- ooa san, ise? Wal, fewddany′da- ooty bawmz a mather should, eed now bet-tern to spawl a pore gel′ s flahrzn than ran awy athahtpyin. Will ye- oo py me f′ them?” 在译成汉语时是难以找出相对应的语言来反映卖花女当时的身份和地位的。又如, 狄更斯的 《老古玩店》 中的店主与孙女Nell 讲话时总爱用上几个古词语:“Why bless thee,child? said the old man, patting her on the head, howcouldst thou miss thy way? What if I had lost thee,Nell! ” 。既体现他的文化修养, 更流露出他对孙女的珍爱之情。 然而, 译者在语际转换过程却是无法将这些古词语 thee, couldst, thou, thy 变成相应的汉语古体词, 因而它们在原文中的修辞作用在译文中也无法体现。
3.修辞格的可译性限度: 由于英汉民族在思维方式、 审美观念和语言表达习惯等方面的差异, 若干双关语、 回文、 汉语镶字及析字等修辞格存在着可译性限度, 在语际转换中只能采用词汇及句法手段表达原文修辞格所承载的语义信息。据说亚当在伊甸园初次见到夏娃时说的一句话是以字母 I 为中心的回文句, 而夏娃的回答也是一个以字母 m为中心的回文句—— —“Madam, I′ m Adam.” “Sir, I′ m Iris.” 这个英语回文格似乎预示读者无论天地怎么轮回, 亚当和夏娃都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而汉语译文无论如何也无法复制这个修辞格形式和效果, 只能采用信息传递原则译出其意—— —“女士, 我叫亚当。” “先生, 我叫艾丽斯。 ” 又如,“默默无蚊的奉献” 这则蚊香片广告字里行间巧妙地利用 “闻” 与 “蚊” 谐音双关的特点, 以“蚊” 代 “闻” 强调产品的无臭无毒及高质高效。 此处双关具有不可译的特点, 即使译文(Mosquito- repellentincense, repelling mosquitoes in silence.) 通过补偿法改用押尾韵的修辞方式也难以反映出原汁原味。
二、处理英汉修辞手法的可译性限度的原则及其方式
关于处理英汉修辞手法的可译性限度的原则,德国的 Hans.T.Vermeer 等人提出的 “译文功能理论”(Scopos Theory)对此有着积极的指导作用。即译者在整个翻译过程中的参照系不应是 “对等” 理论所注重的原文及其功能, 而应是译文在译语语言和文化环境中所预期达到的功能, 才能从容地跨越语言文化沟壑。主要地归纳为三个原则。一是信息传递原则。英汉修辞手法的可译性限度的存在要求译者有时要采取一定的翻译策略, 如注释、 解释性词语或注解、或对已知信息的省略, 使译文具有恰如其分的信息性与可接受性。 二是美学欣赏原则。 译者应通过现有的知识结构和审美能力认知文本的意义, 尽可能建构与作者相近的审美感受, 并用目标语进行创造性的转换。这种转换过程不是词句的形式对应, 而是语言信息与美感因素的整体吸纳与再造。三是文化重构原则。通过 “文化意象重构” 或 “意象再造” , 从而实现文学艺术的成功再现和审美体验的有效传达。 “重构是保证目的语可读性的最佳手段, 显然最便于发挥译文的优势。” [1]197值得注意的是, 在翻译实践的过程中, 有时需要同时遵循几个原则。例如,“One year after another,with an average population, the floating Balance of theunceasing struggle for existence among the indigenousplants, maintained itself.” ( 《天演论》 ) 严复巧妙地译为 “年年岁岁, 偏有遗留” 。以上语际转换过程中译者进入了 “化境” , 既遵循信息传递的原则, 又对原文的美重新加以 “意象再造” , 使读者深感译者的先秦笔韵, 产生新的文化语境。其文词精美, 语义圆通, 实堪与赫胥黎的原文媲美。综上所述, 现将其处理方式加以分析和具体化。
1. 对应式换码: 指以模仿的方式来传译原文风格, 其关键是紧紧抓住风格的形式标记体系, 从结构上保证译文风格对原文风格的适应性。例如, Soc-cer kicks off with violence 中 kick off 语义双关, 足球开踢是一层意思, 引发暴力又是一层意思, 可以采取变通手法, 将双关语义剥开, 拆成两层来表达:“足球开踢, 拳打脚踢” , 不失为幽默风格的体现。又如, Don′ t look so embarrassed. You′ re talking to ascientist. Publish or perish. At CERN we c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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