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的新译论”的点评 [4]
论文作者:佚名论文属性:短文 essay登出时间:2009-03-30编辑:黄丽樱点击率:5302
论文字数:11239论文编号:org200903301704185563语种:中文 Chinese地区:中国价格:免费论文
关键词:形似神似音美形美忠实
”和“忠实”并不矛盾,因为优势论明白无误地提出要“使读者知之”,而能使读者知之的译文应该是忠实的。竞赛论明白无误地提出要“表达原作的内容”,表达原作内容的译文怎么会是不忠实的呢?
问题 在于表达的是怎样一种原作内容,因为他强调,求真不如求美;使知不如使乐;而且还表示诗歌可以有和形式分离的内容,而不承认形式在不同程度上作为内容的真实意义。
“再谈”还说:“我在‘新译论’中举了《诗经》、《楚辞》、杜诗、拜伦诗的译文为例,请教并没有指出译例有任何不忠实的地方。”
我的点评就至少可以起点弥补的作用了,不过到现在为止,只评了他着力较多的后两种译例,这两种译例所证明的:并不是“忠实”,而是“从心所欲”,是他在实践中始终一贯坚持的,所谓“求美”的“高标准”,而不是“求真”的“低标准”。
“分歧到底在哪里?”分歧,就在他全部主张的核心是:“但求神似,不求形似”,而反对“译诗,必须力求形神皆似”,和他“却认为如果保留原语形式能够保存原作魅力, 自然 可以保留原语形式,但如保留形式而不能保存魅力,或不保留形式却能保存魅力,那就舍形式而取内容,舍原语形式而取 艺术 魅力。”也就是:舍形而取神。
他在“新译论”和“再谈”二文中一再举出的译例,《诗经》“死生契阔,与子成说”句的英译:
Meet and part, live or die,
We’ve made oath, you and I.
我也认为译得不错,在他为数众多的译诗诗行中也确有一些可谓神来之笔的佳译,准确传神地译出了我们所熟知的原句。这样的佳译恰恰是因为他以译入语较好地再现了原语形式,尽管他并不自觉,所以才会说:
“如果保留原语形式,那就应该改成Die or live, meet or part, / With you I’ve made oath.,不,如果这样理解“保留原语形式”,故意用汉语词序安排 英语 ,就像故意把“寸心知”的“寸心”译为an inch heart一样荒谬。
菲茨杰拉德的《鲁拜集》是神似佳译?
我说过,译诗,不求形似、但求神似而获得成功者,断无一例。许渊冲为了反驳我而以菲茨杰拉德所译《鲁拜集》为例,并引用了钱钟书对一种汉译本的评语。对此,我曾撰一短文(载《文汇读书》)为答,字数不多,全文抄录如下:
译诗,我通过自己的尝试和对他人成果的研读,深深体会到,不求形似,但求神似而获得成功者,断无一例。
许渊冲就不以为然,他也完全有自由不以为然,他说:“不求形似,但求神似而获得成功者,最著名的例子,是菲茨杰拉德英译的《鲁拜集》, 英文 学者几乎无人不知。”
他说:“台北书林公司出版了黄克孙衍译的《鲁拜集》,也是不求形似,但求神似的,如‘一箪疏(!)食一壶浆,一卷诗书树下凉。卿为阿侬歌瀚海,茫茫瀚海即天堂。’钱钟书教授读后说:‘黄先生译诗雅贴比美FitzGerald原译。’”
于是他说:“难道这还不算成功?”如果我没有理解错,他是说这就是成功的“神似之译”!
钱钟书所谓“雅贴比美原译”,当然是对原作而言。但是,钱钟书懂不懂波斯文,我不知道,假定他懂,假定他对照过原作,这样的评价对 现代 汉语的译者和读者来说也都不足为训。何况,据英国NORTON ANTHOLOGY OF ENGLISH LITERATURE说,连英国的专家学者们对菲茨杰拉德的《鲁拜集》是否算得忠实的译作仍然聚讼纷纭迄无定论。
译难,评亦不易。不对照原作就无权对译作之优劣上下似与不似妄加议论,无论是谁。
“再谈”又以荷马诗行的两种英译为例,盛赞“发挥了英语优势”的一种“远远胜过了”“保存了原文形式的译文”,并把他自己的汉译列于其后,并用香港《文汇报》的评语说它“实在贴切透了”,但是不知是对于谁说“贴切”。如果不对照荷马原作的希腊原文就说某一译文“远远胜过”,或是某一译文“贴切透了”,全都不可轻信,——姑妄言之者姑妄听之可也。
至于把毛泽东《昆仑》所说;“而今我谓昆仑,不要这高,不要这多雪!安得倚天抽宝剑,把汝裁为三截:一截遗欧,一截赠美,一截还东国!”最后三句译之为:
I would give to Europe your crest,
And to America your breast,
And leave in the Orient the rest.
尽管把三个“一截”分别译为crest, breast和rest而使原本不押韵的三句押上了尾韵,但是“押韵”未必“就好”,却由于失真而既不是好的译文,也谈不上“就丰富了英语文化”,再汉译为“鸡冠送欧洲,乳房赠美国,安宁留回给中国”(《文汇报》译文),更不可能如他所说“反过来又丰富了汉语文化”;即使是译成“山顶送欧洲,山腰赠美洲,其余留在东方”,也已经歪曲了本来就算不得出色的原作。如果“增添”就是“丰富”,那只能是画蛇添足式的“丰富”。我确信,毛泽东有知一定不会感激这种“丰富”。
不能使英语读者知道毛泽东在这里说了什么和怎样说的译法,不值得提倡:对于文化交流,再“美”的栅栏也不如实实在在的桥梁。
愿君从善如流,可望更上层楼
我之所以要采取点评的方式,尽可能完整地引用许渊冲的“新译论”原文,是为了绝对避免故意的和无意的断章取义。我并不是在追求一场争吵的胜利,而是希望通过逐字逐句的评析能够较充分地揭示“新译论”的偏颇之处。
在卞之琳先生追思学术研讨会上,许先生告诉我,香港中文大学的英文版学报上有一篇翻译评论,说大陆存在着一个“形神皆似派”,以许渊冲为中译英的代表、以江枫为英译中的代表。说到这里,他和我都笑了。因为我们知道我们并不属于“一派”。他主张“但求神似,不求形似”,我主张“形似而后神似”。
在 理论 上我们确实不是“一派”,然而,理论与实践的完全一致,只是一种追求而并不总能实现:就像我常常追求形神皆似而失败,许渊冲有时也会脱离他的译论而获得意外的成功:他那“死生契阔,与子成说”句的英译就是接近形神皆似的一例。
即使许先生放弃了他那一套偏颇的主张并承认形似而后神似,也不会是我个人的胜利,而只能是对于文学翻译 规律 性认识的胜利,许教授从善如流,则还有可能成为他本人的重大胜利:从此在翻译实践中自觉追求形神皆似的忠实再现,就一定能更上层楼,取得真正的成就:再也不会把“得失寸心知”译成“笑泪有谁知”,而会有更多的神来之笔——神在何处?神,与形同在!
庞德的翻译不支持“新译论”
到我发稿时发现,许渊冲还在重复坚持:“从心所欲重于不逾矩”、“如果能对原文有所改进,‘走样’又有什么关系?”对这些说法,就不再议论了。
而对所谓“创作不断改进,不断提高,才有今天的世界文化,文学翻译也是一样。蒲伯改进了荷马,使希腊传统丰富了英国文学,庞德翻译的唐诗,使中国文学 影响 了英美的诗歌”,“但是庞德译的唐诗只是从心所欲,却‘逾矩’了”,却不能不略加评说。
希腊传统之丰富了英国文学,果真是由于“蒲伯改进了荷马”?蒲伯是如何“改进了荷马”的,我不懂希腊文,没有对照过。但是庞德,我还略知一二。
如果说庞德在诗歌创作上不是一个始终一贯的意象派,在诗歌翻译方面却显然贯彻了意象主义。以我手头三种美国诗文选集全都选了的唯一一首庞德译唐诗《长干行》为例可见,他的翻译 方法 决不是“随心所欲”而恰恰是对于原文的亦步亦趋,追求的也显然是形神兼备的忠实。
他把“朗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译成“你踩着竹子做的高跷来了,摇摇摆摆装着是匹马”,我在别处已经说过,既不是谋求改进,也不是试图竞赛,而是因为他不知竹马为何物,却看得出是在作逐行逐句的对译,通观全篇,从“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之译“While my hair was still cut straight across my forehead / I played about the front gate, pulling flowers.”和“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之译“At fourteen I married my lord you / I never laughed, being bashful”,直到最后“相迎不道远,直至长风沙”之译“And I will come out to meet you / As far as Cho-fu-Sa”,更可以看得出他不仅是逐行逐句,甚至是逐字逐句在直译。
“长风沙”之译Cho-fu-Sa,就像“和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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