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用译文与原文间的功能对等取代二者之间的语义等值是德国功能派对传统翻译理论的突破。为更好地传达原文的功能 ,译者可以根据特定的翻译目的选择恰当的翻译策略 ,创造性地完成翻译行为。功能派翻译理论为商标翻译提供了切实可行的理论依据。
进入20世纪以来 ,西方文学理论研究的兴盛带动了翻译理论研究的空前活跃 ,出现了文艺学派、 语言学派、 阐释学派、 翻译研究学派等诸多流派 ,源自德国的功能派理论便是其中之一。它突破了传统翻译理论的 “等值” 观 ,为翻译研究和翻译批评提供了全新的视角。本文拟以英语商标的汉译为例 ,阐述功能派翻译理论在确定翻译方法、 评价译文质量方面的作用。
1. 0 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
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始于 20 世纪 70 年代。1971年赖斯(K atharina Reiss)发表 《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 ( Possibilities and Limitations o f TranslationCriticism) ,首次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 ,提出从原文和译文功能对等的角度来评价译文。(HÊ nig ,1997 :7 - 8) 1978 年弗米尔(Hans Vermeer)在《普通翻译理论框架》 (A Framework for a General The2ory o f Translation)一书中 ,突破了对等理论的限制 ,提出以文本目的(skopos)作为翻译的第一准则 ,发展出了目的论( skopos theory) 。弗米尔认为 ,翻译所要遵循的首要原则就是 “目的法则”,即翻译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翻译的整个过程 ,也就是说结果决定方法。此外 ,根据目的论 ,翻译还应遵循连贯性法则(coherence rule)和忠实性法则(fidelity rule) ,即译文必须能让译文接受者理解 ,并在译语文化以及使用译文的交际环境中有意义;同时译文要忠实于原文 ,而忠实的形式和程度则由译文目的和译者对原文的理解来决定。(同上:9 - 10)曼塔利(Justa Holz2Mant2tari)以行为理论为基础 ,提出了 “翻译行为” (transla2tion action)的概念 ,着重阐述翻译过程的行为、 参与者的角色和翻译过程发生的环境等问题 ,进一步拓展了功能派理论的适用领域。(转引自李文革 ,2004 :137 - 145) 1997 年诺德(Christiane Nord)在 《翻译是有目的的活动》 ( Translating as a Purposef ul Activ2ity : Functionalist Approaches Explained)中系统论述了功能派理论。在该书的序言中 ,诺德明确指出 , “功能派(functionalism)着重研究功能或文本和翻译的功能”, “功能派是以这种方法讨论翻译的各种各样翻译理论的一个泛指词语 ,尽管我们通常所称的 ‘目的论’ 在这种趋势的发展中发挥了主导作用” 。(同上:140)在功能派看来 ,翻译是一种有目的的交际活动 ,它化解了语言文化障碍 ,使
跨文化交际行为得以顺利完成。在翻译过程中 ,译者总是以某个特定群体作为译文的接受对象。基于不同的文化背景 ,人们对于好的译文有不同的期待 ,而译者并不总能满足他们的要求;另一方面 ,译文的交际目的与原作者的意图并不总是一致的。有鉴于此 ,诺德在目的法则之外又提出忠诚原则(loyalty principle) ,旨在协调译者与译文接受者及原文作者之间的关系。目的法则和忠诚原则是功能派翻译理论的两大理论支柱 ,是翻译过程中的普遍原则 ,贯穿于整个的翻译过程。连贯性法则和忠实性法则是适用于特殊翻译过程的特殊原则 ,从属于普通原则。在功能派看来 ,翻译过程涉及多个参与方 ,除了原文作者、 译者和译文接受者外 ,还有翻译过程的发起者和译文的使用者等。翻译的发起者对翻译过程的影响要远远超过原文作者 ,因为前者给出翻译要求 ,对整个翻译过程起指导作用 ,直接决定译文的目的、 使用时间、 使用地点、 场合、 交际媒体、 译文应具有的交际功能等。(仲伟合等 ,1999)译者在接到翻译要求后 ,根据特定的翻译目的 ,选择恰当的翻译策略 ,逐步达成翻译目标。译者无疑是翻译过程中最关键的一环 ,连接起翻译的发起者和译文使用者 ,译者的努力直接决定了翻译要求能否实现 ,译文目的能否最终达成。目的论强调了译者的主观能动性 ,允许译者在不同的方法和手段间进行取舍。但是译者的自由并不等于不受任何限制 ,忠实原则约束了译者的自由度 ,以确保最终实现翻译目的。
2. 0 功能派翻译理论对传统翻译理论的突破
西方传统的翻译理论多是建立在原文文本中心论的基础上。无论是把翻译活动视为科学的语言学派 ,还是把它视为再创造的艺术学派 ,一直追求译文在意义上与原文的一致性 ,即译文与原文之间的 “等值” (equivalence) 。美国翻译理论家奈达( Eugene Ni2da)提出的 “等效” 论(functional equivalence)①虽然从文本走向读者 ,希望通过译文对译文读者激起类似原文在原文读者身上产生的反应(Nida ,1993 :118) ,但所谓 “等效” 只有在译文从意义和功能上与原文相同的前提下才能获得 ,因此它仍然没能完全跳出原文文本中心论的框框。
功能派理论形成于对等理论盛行之际 ,它摆脱了原文文本中心论的束缚 ,创造性地把文本功能和翻译目的引入翻译研究。在功能派看来 ,译文和原文间的语义等值只是二者功能对等的形式之一 ,译者不必一味拘泥于原文 ,而要考虑如何实现翻译的预期目的和文本的特殊功能 ,同时兼顾译文接受者和使用者的阅读习惯及接受能力。针对传统的静态“等值” 标准 ,功能派提出了动态的 “合适” (adequacy)标准 ,以反映译文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翻译的预期目的。为实现译文和原文的功能对等 ,译者必须遵循特定的翻译目的来完成翻译行为;而翻译目的可以根据发起者提出的翻译要求而变化 ,不同的翻译要求可能产生不同的译文 ,因此可以说 ,任何译文在特定的情况下都是可以接受的。评判译文必须将译文与翻译的预期目的相对照。在选择翻译策略时 ,功能派同样强调翻译目的的决定作用 ,允许和鼓励译者为实现翻译目的而在不同的策略间进行选择 ,从而最大限度地完成译文在译语情境和文化中的交际功能。 功能派理论自1987年被介绍到中国后 ,国内学者运用其对目的性较强的各类非文学类文本翻译进行了深入研究 ,总结出在基本忠实于原文的基础上实现译文交际功能的必要且有效的方法。(卞建华等 ,2006)功能派理论为增译、 删译、 编译、 改译等一系列违反传统 “等值” 标准的翻译方法提供了理论依据 ,为理论研究和翻译批评开辟了新的视角。3. 0 商标的特点及商标翻译的特殊性商标是 “将一个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与另一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的标记” ②。一般说来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 独特性:商标的独特性可以通过字母、 文字、数字或符号 ,甚至产品的外观设计和包装(如 Mc2Donald’ s的金色拱门和C oca C ola 富有流线感的玻璃瓶等)等要素的组合来达成。一件产品一旦贴上国际知名品牌的商标 ,立即身价百倍 ,令人趋之若鹜。商标的附加值之高、 购物导航作用之强 ,由此可见一斑。
2) 专一性:商标是商品生产者或经销者专用的标志 ,是企业信誉的象征 ,不允许任何形式的侵犯或损害 ,也不允许出现混淆或误认。如果商标保护意识不强 ,企业就要付出代价。比如联想集团的电脑品牌 “联想Legend” 在欧洲及美国被抢注 ,迫使联想将多年打拼才创立的Legend改成拗口的Lenov o。
3) 联想性:好的商标使人对产品特性产生联想。如减肥食品叫 Slenderella ,由 slend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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